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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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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10:40 来源: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评审机构

第一条  成立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院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担任,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案如下:

主 任 委员: 院长 、院党委书记

     员: 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科研办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第二条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并于每年奖学金评定之初进行公示。

二、奖学金种类、金额及覆盖率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0.8 万元/人·年,覆盖面为40%;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覆盖面为30% ;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覆盖面为20% 。(2.5年学制的专业型硕士的第三次评审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4 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2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15万元/人•年;覆盖面不变)。

三、评审细则

第四条  一等奖学金的评定

1)在一等奖学金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填报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的研究生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按照入学成绩(录取时的总成绩[加权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如果出现该项成绩并列而且需要取舍时,优先考虑全国统考成绩;如果还需要取舍时,再考虑英语成绩;评定第一志愿填报者后所余下的名额,按照上述原则评定非第一志愿填报者获奖名单。

2)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的评定

第一志愿研究生依序优先获得二等奖学金;其他未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按照上述一等奖学金评定原则,依次确定获奖等次及名单。

四、评审程序

第五条  新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入学成绩汇总表》。

第六条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及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五、其他

第八条  本条例的规定以不违反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为总原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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