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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体育学院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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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10:06 来源:

关于开展体育学院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2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2年研究生。

2.学院根据学校的《管理办法》,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综合考虑上年度招生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附件2),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至申请审核当年8月31日止)。40周岁以下的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讲师职称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4.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 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本次将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由学院科研办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18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应的申请表(附件3-4)及证明材料,其中附件4为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者填写。原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内指导教师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5)。同时请将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附件6)与《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版发给科研办陈老师702173600@qq.com。

2.9月19日—9月24日,科研办组织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1)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须提交电子版,备注新增导师)、②初审通过的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2)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签字盖章的《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7,须提交电子版)、②《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3.9月25日—9月30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箱:702173600@qq.com

  附件:

1.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

2.《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2021.9)

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6.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

7.《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

表》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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