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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以及《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二、今年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等奖学金名额51人;二等奖学金名额38人;三等奖学金名额26人。各年级的分配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办核算后公布。

三、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答复。

3、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四、时间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原则,拟申报的同学以年级为单位10月16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7-2018学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统一交年级负责人;

2.填写《物电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情况统计初表》提前将电子表交给年级负责人统一汇总,表格中所有“折算分一栏”先不用填写,由科研办审核支撑材料无误后再填,其他栏目按明细需填写清楚。

3.提交个人支撑材料电子版(按成绩、科学研究、非科研类获奖、思想品德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等四个方面)提供原件和纸质件(纸质件需要盖章签字)交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所有电子版材料都按“学号+姓名” 命名格式发1012115469@qq.com邮箱。

五、其他事项

1. 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 科研情况分的计算区间为学校发布的申请奖学金的截止时间。

3.本办法由物电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上一条: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

下一条:关于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