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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对象

本校全职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全职在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可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资格。原则上不接受非本校人员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的非本校人员申请审核,须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所述程序进行认定。

二、 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的行为。

(二)年龄要求:

1.申请人年龄应在56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讲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申请审核当年的8月31日前)。

2.聘期内的两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能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愿为研究生提供科研津贴。

1.有独立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经验。

2.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能为博士生开出课程。

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好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四)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深厚的学术造诣,突出的科研成果,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1.近两年主持的科研项目在我校计财处的科研经费达到如下标准:

各学科门类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资格科研经费基本标准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近两年

平均进

校经费

其中:

当年在账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经费不低于

近两年

平均进

校经费

其中:

当年在账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经费不低于

近两年

平均进

校经费

其中:

当年在账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经费不低于

工学

50

30

80

48

120

72

理学

40

24

64

38

96

58

人文社会科学

30

18

48

28

72

43

2.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课题,或适合指导博士生的重大横向课题。近5年内至少取得下列之一的学术成果: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如ESI高被引、SCI、SSCI、EI论文、CSCD或CSCSI论文)或者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2)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主持获得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满足《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博士生导师直接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

其他遴选条件和要求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

四、遴选组织

学院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审核.

五、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7日前,学院制定本单位《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遴选、审核工作。

2.9月7日—9月14日前,申请人向学院科研办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wdxyyjsb@126.com)。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3.9月15日—9月20日,学院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上报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2.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发表论文的层次、类别等以学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

3.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4),交各相关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需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0年9月4日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0〕5号)

2.《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4:《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5. 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

 

 

【附件】附件1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5: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doc

【附件】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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