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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简称推免办法,下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按学校文件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员为7人以上的单数,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学院内专业(类)推荐名额的确定和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第二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订科学、规范、全面、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

第三条   学院推免生名额在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原则。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生计划名额按一级学科下拨到所对应的各专业(类),指标分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由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按专业(类)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

第四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条的要求。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免学生(申请普通计划和人才项目计划)应学业优秀,到目前推免期间,所修课程应及格或补考、重修及格;推免生名单确定时,若有不及格课程者,不能获得推荐。

第五条  申请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2份;

2.本科在校学习有效成绩单1份(需教务办确认盖章);

3.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4.各类学科竞赛、创新项目、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5.论文、专利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或实证材料。

第六条  推免生资格与材料审核。

由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拟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考核名单,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考核名单。

第七条  综合测评有关规定。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先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考核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

(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由院学工办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三)推免生学业成绩考核(80 分),以第 1 至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 1 至第 8 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

(四)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

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20分),包括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的附件)行计分。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以计满20 分为限。

2、学院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及级别。

(1)列入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见附件3的学科竞赛项目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计分。

(2)未列入学校支持清单但与学院的各学科专业密切相关、影响力较大的竞赛项目,其级别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决定。主办单位为政府和学会的其它跟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其级别和计分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第八条  推免生初选名单的产生办法。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分专业汇总合格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学业成绩审核结果、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结果,确定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拟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高水平学科和平台建设计划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和 学科平台需要。

第九条  推免生推荐工作流程。

1.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 “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和公开宣传。

2.教务办进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初修成绩为准)计算,统计并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3.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交至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理科楼C-524教务办。

4.院学工办核定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教务办核定申请学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满分80分),教务办初审、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核定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满分20分)。

5.考虑到推免指标非常有限,为避免浪费指标,原则上要求推荐到校外的免试研究生须有校外单位接收推免生函件的原件(要求盖接收单位的章)。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候选人根据综合测评分对各专业分别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整理相关材料,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9月18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2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3: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2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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