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民主管理>>教代会和工代会>>正文
关于认真办理我校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3年04月24日 00:00


校属有关单位:

我校第三届二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交的提案43件。经归纳整理,属于教学科研的11件,属于行政管理的14件,属于生活福利的 18件。43件提案集中反映了当前学校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第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 3件提案(含并案18件)被批准立案(见附件1。其余25件提案作为建议和意见(见附件2)处理。为了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就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是广大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全校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满意。

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各承办单位在接受提案办理任务后,均应做出计划,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对条件具备、应该而且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落实并给予答复;对于有一定难度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解决;对于因各种原因难以落实的,要积极展开调研,并及时给予提案人答复。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落实的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同落实。对于本部门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需向分管的校领导汇报,或提交校务会讨论解决。要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立案提案要求撰写提案办理专题报告;未立案提案(意见和建议)要求逐一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求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解释,填写《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落实答复意见表》(附件3)。所有提案均要求将落实情况简要的签署在提案原件上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三、及时回复、定期检查

各承办单位应将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代表,具体要求是:在630之前,将能回复的提案回复完毕;930日前,把经过努力落实的提案回复完毕,并将答复意见交校工会;1030日前,通过召开沟通会等形式,基本完成本次教代会期间征集的提案回复工作。校工会将对提案落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汇总落实情况,并将提案落实情况和提案人对答复的意见在网上公布。

附件1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立案一览表

附件2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和建议一览表

附件3:第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落实答复意见表

长沙理工大学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