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22号)和《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33号)要求,为掌握省属高校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有关情况,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省委派驻省属高校督导组决定对部分高校进行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2014年4月2日—4日
二、督查内容
1、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2、开展学习教育的有关情况,包括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党员干部对中央规定“三本书”的相关内容及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知识的掌握等情况。
3、听取和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看意见建议征求是否到位、是否聚焦“四风”等。
三、督查方式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高校联络组和省委派驻省属高校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访谈的形式,深入各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和抽查。计划抽查30所高校,其中:省委活动办高校联络组抽查6所高校,各督导组分别抽查2所高校。
1、与各被督查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了解其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学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
2、随机抽查高校2个院系党组织、2个基层党支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的方式,了解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
3、随机抽查访谈20名左右党员干部,了解其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和效果。抽查对象包括学校党委班子成员5人左右、二级院系党组织书记9人左右、基层党支部书记6人左右。
四、督查要求
1、各督导组要及时将本次督查工作方案精神告知所督导各高校,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2、各督导组要研究确定被抽查高校的名单,于4月1日下午4:00前以电话方式报告省委活动办高校联络组。
3、各督导组要严明保密纪律要求,不得透露具体抽查学校名单、抽查访谈题目内容等。
4、各督导组要及时汇总抽查情况,对随机抽查的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统计,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8日前上报省委活动办高校联络组。(联系电话:0731—82263839。)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