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在即,我校退休老党员在喜迎党代会的同时,纷纷晒出了自己的“党建”经。他们都说了些什么?《长沙理工大学报》于总347期(2015年6月29日第二版)开辟专版栏目“退休老党员谈党建”,本网全文转载(文章不分先后),敬请阅读。
陈均杰:学生党建工作要做到三“严”三“实”
我1964年参加工作,至2002年退休,从事党务工作38年;退休之后,担任经管学院党建特邀组织员至今,参与指导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从近五十年的党建工作经验,我总结,要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必须做到三“严”三“实”。
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三严”,一是“入口关”要把严。为此,必须严格执行入党标准,严格考察程序,严格落实培养人、考察人、介绍人责任追溯制度,通过层层把关形成数道严密的“筛子”,确保组织发展的学生党员是最优良的“苗子”。二是质量标准要控严。要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建立分层次质量指标管理体系,用精细化的质量指标严格控制学生党建工作链条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和提高学生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工作规范要从严。要做到工作程序从严,党建材料写作与归档从严,党建工作档案资料管理从严。为此,经管学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于党建材料,还编辑了专用模板供参考。
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三实”,一是党员教育要求实。大学生党员的理论知识和社会阅历有限,难以接受比较抽象的理论教育,因此,对于大学生党员的教育一定要紧密结合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实际,要采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要特别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趣味性,这样才能让党员教育进入学生的头脑和心灵。二是党建制度要落实。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必须依靠一套科学可行的好制度,有了好制度之后就必须不遗余力地抓落实。落实制度首先要注重制度本身的完善,保持制度的适用性;其次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此外,还要坚持责任制,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够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党员关怀要务实。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对学生党员的关怀必不可少,这也是关工委和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优势所在。对党员的关怀必须务之于实,而不能失之于虚。为此,我每学期都要组织关工委成员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撰写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报告,直接反映学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对于就业推荐、心理成长辅导、困难帮扶等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我带领关工委成员通过引进校友资源、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亲自参与等方式尽力促进问题的解决。每学期,我们都会参加入党发展对象的谈话,不定期与党员谈话,与很多学生党员成为了知心朋友,也帮助不少学生党员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
黄凤英:重视我校流动党员的管理
在人们看来,流动党员主要是集中在远离家庭外出务工的人中。其实不然,随着人事制度的不断更新,高校职工频繁流动也成为了新常态,流动党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如何结合高校实际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以重视。根据《党章》以及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我针对我校流动党员管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我校流动党员的身份不明确。我校在职职工早已不是单一性质的人事关系,随着人事制度的变化,出现了人事代理、借用、聘用等多种性质的学校工作人员,有流进的也有流出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且又以党员居多。而这部分职工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又因人而异,存在不同。例如,有的党组织关系很明确,有的党组织关系就比较模糊 (常常是某职工在应聘学校某一职位时,在表上标示自己是党员,组织上考察就认定了,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确定其是否为中共党员身份);有的党员本人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党组织隶属关系,比如人事代理的职工党员,人在我校工作,党组织关系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这部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到我校,也没有开具《流动党员证》,其实是“无身份”党员,这很不利于我校的党员管理。
中组部明确要求,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的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管理制度”、要“坚持区别对待,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中组部的要求,建议我校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明晰流动党员转入转出的有关手续,确立他们的组织关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二、流进或流出的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党组织关系不明确,党员身份不明确,也就连带出这部分党员在我校的党内的权力义务不明确。例如,参加选举大会,他们算不算到会总人数?党内选举参加投票有他们,那么他们有没有被选举权?能不能在党内任职?现实中,是组织上认为某某是党员,就通知他们参加开会投票的。他们中有的担任了党的职务,有的因为其组织关系不在学校不能担任党内职务。特别是做学生工作的党务干事,他们享有哪些权利,不是很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也影响流动党员本身的发展。建议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新办法,帮助流动党员更好的履行自己权利和义务。在这方面,地方党组织有很多做法我们可以借鉴。
三、我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虽然早已开展,但仍存在很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制度还不健全。例如,有的党员在我校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而党费却在原单位党组织交;按照党章规定,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他们有没有按要求做?需不需要那样做?等等,这些有关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要求还不是很完备,尚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制度,对流动党员在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完善我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与时俱进,将我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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