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制定《“率先行动”计划》?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院60多年来的创新成就,高度评价我院是一支党、国家、人民可以依靠、可以信赖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求我院发挥集科研院所、学部和教育机构于一体的优势,不断出创新成果、出创新人才、出创新思想,并提出实现“四个率先”的要求,即“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实现“四个率先”目标,是我国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党和国家赋予我院的光荣使命,既是重大科技任务,也是重大政治任务。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我院立足科技国家队的战略定位,对照“四个率先”要求,认真查找差距,加大力度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当前,国家正在进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对创新治理体系、科技资源配置、科技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都正在并将进一步产生重要影响。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而且是形势所迫、不容回避。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先行者,中科院理应在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继续发挥先导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四个率先”指明了我院的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途径。为此,中科院党组决定,把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率先行动”计划》,作为统揽全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
2、《“率先行动”计划》是怎样起草制定的?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院党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发展对我院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入分析我院已有的基础、优势和差距,形成了《“率先行动”计划》总体框架,经2013年冬季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今年以来,院党组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全院工作会议、系列座谈会、专题研讨会、院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深入组织研讨、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所领导和一线科研、管理骨干共约800人次参与了研讨。同时,还通过不同形式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争取支持。院党组在认真研究吸收院内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内容、修订完善,数易其稿,形成了《“率先行动”计划》。
7月7日,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率先行动”计划》。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刘延东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对《“率先行动”计划》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给予积极评价并表示大力支持。
3、为什么要采取“两步走”战略实现“四个率先”目标?
在研究制订《“率先行动”计划》过程中,院党组全面审视我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分析了已有的基础、优势和差距。总体上看,目前我院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在学科体系、创新潜力、创新队伍、组织架构、科研条件等方面,初步具备了实现“四个率先”的基础和优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科研布局和科研能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智库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实现“四个率先”目标,还面临艰巨任务和诸多困难。综合上述因素,院党组认为,通过全院努力奋斗,我院有条件、有能力在未来15年左右,即到2030年全面实现“四个率先”目标。
基于这一判断,着眼国家“两个一百年”的战略目标,《“率先行动”计划》提出了“两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是到2020年左右,即建党100年时,高质量完成“创新2020”各项任务,基本实现“四个率先”目标。第二步是到2030年左右,全面实现“四个率先”目标,为在新中国成立100年,也是我院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办公厅(党办组)2014年8月1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