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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若干问题问答【6】

2017年06月02日 16:42 来源:

13、近期如何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试点?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牵动其他各项改革的“牛鼻子”。在启动阶段,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试点先行、标杆引领的原则,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做好试点工作。要按照分类标准和程序要求,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科学决策,选择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同类科研机构中不同的体制机制模式,高起点、高标准开展试点工作。

关于创新研究院,近期将选择微小卫星、信息工程、空间科学、海洋信息技术、药物等5个具备一定条件、具有代表性的领域方向开展改革试点。

关于卓越创新中心,将按照新的目标定位和体制机制,对已启动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青藏高原地球系统科学、粒子物理前沿、脑科学、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等首批中心,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制度上的完善;同时组织遴选若干新的前期培育单元,逐步启动建设。

关于大科学研究中心,将按照综合、专业两种类型,分别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同时研究推动合肥、北京、上海3个综合研究中心的试点工作,并整合资源组建我院科学考察船队,提高运行效率和开放服务水平。

关于特色研究所,将侧重服务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基本功能定位,突出特色优势学科,研究提出建设规划思路和近期试点方案。

在分类改革试点过程中,要坚持需求引领、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政策牵引,注重实事求是、灵活推进,确保扎实稳健,务求实效,同时注意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加以推广,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的正确方向,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不能只是挂个牌子、占个位子,不能搞成大口袋、大拼盘,更不能煮夹生饭、翻大烧饼,要确保改革的质量和成效,真正使研究所形成“一招鲜”、“几招鲜”,强化核心竞争力。

14、研究所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程序是什么?

在研究所分类改革中,四类科研机构试点工作的启动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院机关业务局根据《“率先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四类机构的标准,提出试点科研机构组建建议书;(2)院长办公会议定拟启动试点机构候选名单,确定制订试点方案的牵头人和责任部门;(3)充分听取院内外相关方的意见,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制订试点方案;(4)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对试点方案组织专家咨询论证;(5)秘书长办公会协调试点方案的相关事项,决定是否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6)院长办公会审议决策,批准试点方案,正式启动筹建;(7)筹建组负责筹建工作,相关业务局指导督促,若筹建期较长可组织中期评估;(8)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试点方案,组织评估验收;(9)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验收结果,正式任命管理团队;(10)院长与管理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任务书。

15、综合性研究所如何进行分类定位?

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我院很多研究所依托基础研究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建立了相应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布局,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研究所分类改革应当强化而不是削弱这类研究所的综合优势。

综合性研究所的分类定位,并不是要把研究所拆分成几个部分以对应不同类型,也不是简单地以基础、应用等研究性质的上下游关系分段界定其类型。比如,创新研究院的定位是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一般以战略高技术和应用研究为主,但也并不排除基于这一定位的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就像微软、华为公司作为企业,其研发事业中,相关核心业务领域的基础研究也占相当份额,且大多处于世界前沿水平,只是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在于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需求。

所以,综合性研究所分类定位的核心,是在研究所整体层面,进一步明确研究所的战略定位与使命究竟是什么?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性究竟在哪里?有没有自己的一招鲜、几招鲜?要围绕整体定位,深化内部改革,聚焦重点,组织力量,调配资源,真正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优势特色不明显、依靠碎片式扩张形成的所谓综合性研究所,或与研究所整体定位不相吻合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应逐渐调整、整合和剥离,使综合性研究所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和增强。

16、分类改革中如何保护优秀研究所的品牌?

我院相当多研究所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通过几代科学家的创新奋斗,在国内外科技界享有良好声誉,形成了优良品牌,是我国我院十分宝贵的科技资源,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我们要传承历史、珍惜品牌,改革只能强化研究所品牌,不能削弱优势品牌。同时,在新的历史和时代条件下,研究所的定位也要着眼未来、与时俱进,与国家需求和科技发展相适应,引领创新发展。

这次研究所分类改革,对发展好、发展快的优秀研究所,可在进一步聚焦定位、调整优化后,整体或主体进入四类科研机构;也可按四类科研机构的标准,以非法人形式建设若干高起点、高标准的不同研究单元,并不会改变研究所的品牌。改革中如涉及研究所的定位调整、成建制整合和研究所名称变更等,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深入研究、广泛咨询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这些研究所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其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使优秀研究所的品牌得以更好地发扬光大。

17、在研究所分类改革中,如何提高凝聚和吸引优秀人才的竞争力?

凝聚和吸引优秀人才,一靠事业,二靠环境,三靠待遇。研究所分类改革旨在使我院优势科研力量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和方向,增强我院不同类型研究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如能达成这一目的,将为更多优秀科技人才提供更高、更广的创新平台和发展空间,不仅不会影响优秀人才的凝聚和稳定,而且将更加有利于我院凝聚、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

另一方面,随着平台建设、重大任务、科研经费等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对优秀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将显著加大;随着人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百人计划、特聘研究员制度、国际人才计划等相继在四类科研机构启动实施,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凝聚、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深入实施“3H工程”,不断优化创新生态系统,为科研人员创造安心致研、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我院凝聚和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18、分类改革是否会对院所两级法人的组织管理体制产生根本性影响?

院所两级法人的组织管理体制是我院的根本组织制度,经过60多年的改革发展历程,被证明是符合科研活动管理规律和行之有效的。在研究所分类改革中,新的四类科研机构属于独立法人的,将按现有研究所的法人机构模式运行和管理,但也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非法人研究单元依托法人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行,重在创新体制机制,整合优势力量,促进跨所跨学科联合合作和协同创新;其中部分非法人研究单元,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逐步加强实质性联合合作,向独立法人模式过渡和发展。

总之,在研究所分类改革中,院所两级法人的组织管理体制不会改变,研究所作为我院创新发展的根基不会动摇。改革将会更好理顺院所两级管理体系,厘清两级管理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更好调动研究所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发挥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成建制组织优势。

来源:办公厅(党办组)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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