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意外伤害异地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2个证件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写上银行卡号、开户行、姓名、电话号码、住院医院结算科或医保科电话。
二、门急诊病历本原件。(盖医院公章)
三、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又名出院小结)和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四、住院发票原件和医疗费用总清单,清单上的费用要和发票金额完全一致。电子发票请彩色打印并填写好<<电子发票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五、《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情况申报表》和《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审批表》需学校辅导员或者学工部签字并盖章。(下载地址:校园网-机构设置-教辅及其他机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医院网站-下载专区)
六、《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个人医保编号无需填写,需学校辅导员或者学工部签字并盖章。(下载地址:校园网-机构设置-教辅及其他机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医院网站-下载专区)
七、非法定节假日住院的需要请假条并要学院老师盖章签字,寒暑假期间和法定节假日住院不需要请假条,休学的同学请提供休学证明并盖章。
八、意外伤害第二次住院的(含取固定装置)需提供第一次报销的医保结算单及第一次住院的门急诊病例、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又名出院小结)、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盖公章)
特别提示:
1、在湖南省外就医的同学请在公众号“湘医保”上做好异地备案,在户籍所在地的省外医院就医请选择“长期居住”类别,在非户籍所在地的省外医院就医请选择“临时外出”类别,备案时间请选择“入院时间”前两天。
2、以上资料全部为医保局受理报销医保费用所必须资料,缺一不可,如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会被医保局退回;第2、3、4、8项医院提供的资料每一页均需经所住医院盖公章(不能用所住科室章),医保结算清单由实际报销医保局盖章;第5-7项的材料均需所在学院老师签字并盖章;出院记录(又名出院小结)不是指的出院证。
3、上述所有资料准备齐后需要复印一份,原件送到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携带身份证取号后10、11号医保报销窗口办理)。
4、购买了学生平安保险的请咨询学平险办公室(学平险办公室金盆岭校区在五教504室,联系方式:易老师13548582848;云塘校区在校医院一楼108室,联系方式:周老师 13873177499)。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联系电话:8448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