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或免初试等政策。现将相关政策和证明材料提交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往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单位在职证明(需明确单位所在地、考生身份、考生入职时间、同意报考、目前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毕业后定向就业意向等信息)、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往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
四、其他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免初试的考生,须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符合相关条件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zhaoshengban@csust.edu.cn,邮件标题按“姓名+加分类型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或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并电话联系研招办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届时我校将结合有关部门审核结论,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
研招办电话:0731-8525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