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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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 17:26  来源: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5-07-08

校属各单位、各学院(含城南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文件精神,兹定于20156月至9月举办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与目的

本次大赛的主题为“‘互联网+’承载梦想,创新创业成就未来”。大赛目的:一是培育我校的创新创业文化,推动我校人才培养的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推动知识向能力和成果的转化,倡导大学生在学业和职业规划中的自主学习、自主设计、自我挑战、自我提高;二是做好省级赛事组织的准备工作,教育厅指定我校为全省大赛的唯一高校协办单位,我校在校级竞赛组织中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力求通过校内精心组赛,积累协办经验,同时检阅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在省级赛事中争取优秀成绩。

二、大赛组织机构

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副校长邹宏如任主任,蒋昌波、刘扬、邹兴平任副主任,招就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处)、科研部、团委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教师专家等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实践组两组进行,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并须仅代表我校参赛)。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且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51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且是创业企业法人;创业企业在201551日前已注册。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②“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③“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④“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学院初赛、全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67月)。

各学院应按不低于本学年在校生规模(含研究生)2/1000人的项目配额组织参赛项目,鼓励申报并合理安排创意项目和实践项目报送比例。一个项目只能归口到一个学院参赛和推荐(请项目团队成员做好协商工作),并请各学院于71日至14日向学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所有参赛的团队均需通过“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设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pc端和“E朝朝”APP手机端两个端口,“E朝朝”APP程序可在各大手机程序应用市场免费下载。报名时需通过报名系统提交项目计划书,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附上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图片。报名时间为715日至31日。省赛事组委会要求参赛报名项目一本院校应不少于30个,三本院校不少于10个。

2.院级初赛。各学院须在97日前完成初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校级决赛,每个学院要至少选送1个团队参加校级决赛。

3.校级决赛。学校定于99日进行校级决赛,请各学院及参赛团队认真组织和准备。

4.省级复赛。省级复赛定于9月中旬,校级决赛的优胜项目将被推荐参加全省复赛。

5. 国家大赛。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从省级复赛获奖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10月中旬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奖项设置

学校大赛分创意组和实践组两组分别予以评奖。各组按参赛项目总额评分前20%的授予一等奖、评分前20%~40%的授予二等奖,评分前40%~60%的授予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5个,最佳指导教师奖5个。获奖项目和成员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国家层面组织的高规格大赛的组成部分,教育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须成立以主要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于710日前将各学院赛事组织联系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校赛组委会秘书处。

2.请各学院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认真组织初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3.学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工作交流QQ群为222798059 (理工创业精英);

杨建军,82309008(办),E-mail: yangjianjun01@126.com

郑延恒,82309688(办),E-mail: 403746597 @qq.com

长沙理工大学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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