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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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专项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17:57  来源: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突出我校就业育人工作前瞻性、应用性、实践性和指导性,着力解决就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就业工作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就业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就业专项纳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管理。课题研究要坚持为学校就业工作服务的方向,务必突出前瞻性、应用性、实践性和指导性;要坚持理论性与应用性紧密结合,推动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融合促进,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参考价值和可操作的思路与对策;要正确把握课题申报的政治方向,与国家相关政策导向一致,把握就业工作的规律和趋势,结合就业工作实际进行综合研判和深入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

本年度计划设立10项,其中研究生就业专项2项,本科生就业专项8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专款专用。

三、选题指南

申报人员从就业育人、生涯教育、就业教育、就业市场开拓与布局、精细化就业指导、就业力提升、求职能力训练、就业精准帮扶、职业素养、就业观念引导、重点领域就业引导、基层就业引导、就业新形态、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慢就业问题破解、就业指导能力提升、就业心理品质、某类人才素质模型研究、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等研究方向进行选题,自定题目申报。

四、研究期限、成果与验收形式

1.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项目成果形式不限,须包含1篇与项目申报内容相关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3.项目验收形式为按照申报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以结题报告的形式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五、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为从事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本次就业专项与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兼报且不允许同时申报2项。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本次专项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凡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

2.单位审核。申报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七、项目评审与管理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招生就业处负责专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结项工作。

八、申报材料的提交

项目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报送至449787158@qq.com,文件名设置为“2024校级就业专项+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纸质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科(学生活动中心319)。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


联系人:郑纯,电话:85834750; 18670002791


附件: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招生就业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