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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来源: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长沙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依次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

由所在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申请。

1、申请时间

长沙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2、申请步骤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获取省内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若为省外社保卡,需手动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系统验证。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账户。

3系统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对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对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需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通过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确保完整、清晰、端正。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4线上提交申请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下载链接,按提示在PC端下载打印该表格,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方可在“申请记录查询”进行线上操作。

5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系统发送的审核状态短信掌握审核进度。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学校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完成审核而被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3.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接受学校初审核验,并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的关系,及目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5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5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5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五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行、建行、招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第六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及公示

1.线下审核。学院应明确专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申请类别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相关材料是否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审核驳回或者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反馈申请人。

2.线上审核。申请人线上申请信息提交后,将上传至省平台学校审核端口,由学校创业就业指导处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驳回或者审核不通过的,创业就业指导处将及时向申请人所在学院反馈。

3.材料报送。学院完成初审后,于9月22日17时前向创业就业指导处报送如下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1一次性求职补贴初审通过人员名册(见附件2),盖学院公章。

(2初审通过人员《申请表》需经学院审核后在对应栏签署意见,盖院公章。申请表按名册对应顺序排列。

(3)初审通过人员“困难证明材料”原件。用透明公文袋装袋形成一人一册,并按人员名册对应顺序排列,在公文袋右上角标对应序号,创业就业指导处复审后统一归还学院。

(4公示。创业就业指导处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集中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省平台汇总信息向人社部门申报。

、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逐一通知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院于8月25日前将负责人信息报创业就业指导处陈老师),严密组织、指导毕业生进行申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补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同时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审核中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的毕业生,责令退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材料报送地址:学生活动中心创业就业一站式服务中心(A320)

咨询电话:0731-89697207陈老师


附件1:湖南省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学院一次性求职补贴初审通过人员名册




             创业就业指导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