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精神,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尽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三届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5年11月-12月
三、赛事组织
大赛由创业就业指导处、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学工生工作部、团委共同主办,交通学院、外国语学院承办。
四、赛道设置
(一)成长赛道
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2)
(二)就业赛道
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三)课程教学赛道
面向学校已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设置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该赛道为今年新增,预计11月中下旬省级截止推荐报名,请大家提前对照条件积极准备。(详见附件2)
五、赛程赛制
(一)大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二)学院初赛(10月31日至11月21日)
1.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根据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
2.学院初赛报名和材料提交均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各学院须组织学生于11月21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和材料提交。
3.院初赛完成后,各学院择优推荐2-5名参赛选手(赛道不限)参加校级复赛。根据各学院初赛报名情况,决定复赛入围人员数量。
4.各学院须于11月21日12:00前,确认全体参赛选手是否完成大赛平台报名,并将推荐校级复赛选手的所有参赛资料(以“学院+赛道名称+姓名”命名)和校级复赛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cslgcjc@163.com。
(三)校级复赛(11月21日至11月28日)
1.校级复赛由交通学院与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选手的材料进行评审,成长赛道主要从职业目标、学习实践行动、动态调整等方面,对生涯发展报告和生涯发展展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就业赛道主要从职业目标、岗位胜任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对求职简历、求职综合展示、辅助证明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将各择优确定15名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四)校级决赛(时间待定)
校级决赛将采取现场赛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同期活动
赛事期间,大赛组委会将同步开展就业指导、校园招聘、校企供需对接、简历大赛、生涯体验周、企业体验行、“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六、奖项设置
(一)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分别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
(二)校级决赛三等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三)优秀组织奖6个。根据各学院学生在教育部职业规划大赛平台参赛情况以及校赛参赛组织情况、获奖情况进行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督促全体大三、大四学生参赛,并于赛事平台提交合格的参赛材料。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需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参赛相关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辅导,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三)校企联动。各学院可将学院初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其中,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参与数量将作为年终就业工作考评的基本依据之一。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0731-85258005
创业就业指导处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附件3.校复赛推荐表
附件4.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材料下载https://zgs.chsi.com.cn/notice/119?type=1
附件5.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