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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现将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一次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研究布置暑期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开展对不稳定问题的摸排化解工作,防范可能影响稳定的隐患和事端;要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检查自纠工作。对所辖的办公(教学)场所、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以及存放贵重器材、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恐、防拥挤、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学生,外出途中一是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加强看管,谨防钱物被盗、被抢、被扒、被骗;二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严重超载的车辆、船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三是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四是若发生案件或事故,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掌握有关证据,以便妥善处理。

教职工外出旅游、回家探亲离开学校时,应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要委托朋友、同事、邻居加强对自己住宅的看管,家中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二是要拔掉所有用电器具插头,关闭电源,关紧水龙头、气瓶开关,关紧所有窗户,锁好门锁;三是要给单位同事或邻居等留下联系电话号码或可靠的联系方式。

三、加强防范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一是各单位财务室保险柜、铁皮柜、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已存放现金的必须有人看守;二是对存放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等场所,要安排人员值班;三是对计算机中的重要数据、资料要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四是加强内部资源共享服务器的管理,如无专人管理,暑期当中服务器要关停,防止不良、违法信息传播;五是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六是对暑期不用的办公(教学)场所、实验室、教研室等,要关水断电,反锁好防盗门窗,加贴封条。经批准需在暑期使用的实验室以及相关楼栋,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禁将实验室作为个人生活、住宿场所。

四、加强学生管理,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

各学院应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实现相对集中居住以便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留校学生的情况。要对留校学生开展一次以留校期间安全管理内容为主的专门教育活动,明确留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与纪律,特别是加强世界杯期间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消防、交通、用电、溺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外出时,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注明批准人、学生前往地点、联络方式及返校时间,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国际学院应切实做好暑期在校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认真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切断电源,锁好窗门,确保无学生居住宿舍的安全。学生贵重物品应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保管,指定专人值班,严防被盗、丢失。

留校学生集中居住的学生宿舍,值班人员要提高责任心,严格办理楼栋出入登记手续,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严禁非留校学生和外人居住。

五、加强场馆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体育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场地的管理,场馆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外开放的游泳场馆,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救护救生专职人员,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体育场馆举办的各类经营性活动,体育学院要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加强巡逻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各单位(部门)应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认真督促值班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在岗在位,特别是要害重点部位,必须落实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值班工作;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各楼栋门卫值班与楼栋巡逻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七、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强化内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防范不力、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学校将执行责任追究。

八、报警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

85258110(云塘) 82309110(金盆岭)

派出所报警电话:

86901119(暮云所) 85212149(金盆岭所)

 

                                                保卫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