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资助专干)反映。
联系人:文旭
联系电话:0731-85258491
受理地点:新能源大楼一号楼802室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相关公示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撤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