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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2020)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来源: 作者:

长理工大教〔2020〕25号

 

第一章    

第一条  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下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课程知识来研究、解决具有一定综合性问题的专业性训练。通过课程设计,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调查研究、使用文献资料、进行科学实验或技术设计的初步能力,熟悉论文写作的程序和规范,为毕业设计(论文)打基础。

第二条  为加强全校课程设计教学管理,提高课程设计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教学基本要求

第三条  课程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实行校、院(系)、系(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宏观管理,制定课程设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编写和审查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3.组织课程设计教学检查,协调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在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符合学校规定基础上,制定课程设计管理细则。

2.组织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3.提供实验、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保证课程设计的顺利进行。

4.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检查、督导课程设计质量。

5.教学文档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专业系(教研室)职责

1.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2.检查课程设计工作,进行课程设计总结。

3.组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4.经常组织研讨课程设计教学改革,探索提高课程设计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章 课程设计教学要求

第四条 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一)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是开展课程设计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整体优化,紧密结合课程内容体系,围绕课程中复杂问题进行设计;教学目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支撑毕业要求。要将教学改革成果融入教学大纲中,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注重“因材施教”,注重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

(二)凡培养计划中设置的课程设计,必须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课程设计名称;课程设计负责人;设计周数与学分;开课单位;课程设计的性质、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课程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大纲执笔人、大纲审定人等。

第五条 课程设计选题

课程设计选题可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院(系)组织专家集体审定。课程设计的选题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院(系)专家组审定,批准后方可执行。选题符合以下要求:

(一)课程设计内容属于课程范围,满足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能达到教学目标、保证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二)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选题”应每年更新,不得重复使用。一题多人时,内容侧重点应各有不同或基础数据要有变化。

(三)课程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并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第六条 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课程设计任务书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

2.主要设计内容;

3.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4.工作计划进度安排;

5.指导教师与系(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和课程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课程设计的院(系)负责组织制定。

第七条 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对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设计图纸一般不少于1A1 图(或折合为 A1 图),另有设计计算说明书 1 份(一般不少于 3000 字);对理科、人文社科类的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要撰写 1 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 4000 字)。

 

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资格。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对首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须由院(系)组织预做课程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担任。

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选题,拟定任务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

(三)对学生课程设计过程进行耐心细致地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四)评阅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资料与文件,根据学生课程设计成果、独立工作能力、平时表现以及发挥等情况,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学生答辩。

(五)根据文档管理规定,要求学生装订成册、装袋、归档,并提交课程设计工作总结存院(系)。

第十条 指导人数要求。因课程不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 人。

第十一条 指导时间要求。每个工作日指导学生时间不少于3小时。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特殊情况请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并由其他教师顶岗。

 

第五章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学习态度要求。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论文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 学习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6小时。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而擅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第十四条 公共道德要求。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下棋和玩游戏。

 

第六章 课程设计检查

第十五条 整个课程设计进行过程中,指导教师都要随时对学生的课程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课程归属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汇报。

第十六条 由课程归属院(系)负责对课程设计各环节的检查,并组织抽查答辩。

第十七条 教务处不定期派人深入课程设计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计划的落实情况,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指导效果,学生的出勤与表现等。

 

第七章 课程设计撰写

第十八条 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的撰写规范见附件1

 

第八章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第十九条 课程设计成绩分为: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0%。评分标准可参照附件2

第二十条 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者,需进行重修,重修费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九章 文档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负责对课程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学生课程设计的各种资料的保管。课程设计完成后,有关资料(包括课程设计任务书,中文摘要、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程序清单及程序使用说明书、指导教师考核评语、评分结果等)均应认真整理,编订目录,装订成册,由各院(系)保管,以供查阅。课程设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第十章

第二十二条 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长理工大教〔200948 号)同时废止。

 

附件:1.课程设计撰写规范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评分标准

 

 

 

 

 

 

 

 

 

 

 

 

 

 

 

 

 

 

 

 

 

附件 1

课程设计撰写规范

一、说明书(论文)格式

说明书(或论文)手写、打印均可。手写要用统一的课程设计用纸,用黑或蓝墨水工整书写;打印用小四号宋体,A4 纸,上下各留 25mm、左右各留 30mm

二、说明书(或论文)结构及要求

1.封面(学校统一格式)

封面包括:题目、院(系)、班级、学生、指导教师及时间(年、月、日)。

2.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

3.摘要(课程设计摘要或论文摘要)

摘要是课程设计工作与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为 300 字左右。关键词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4个左右,且需在摘要中出现。

4.目录

要求层次清晰,包含标题及页次,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

5.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

6.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出现顺序排列。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按学术论文写作格式列出。

 

 

 

 

 

 

 

 

 

 

 

 

 

 

 

 

附件2

 

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设计说明书概念清楚、内容完整、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的书写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高或者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完整、计算及论证基本正确;说明书的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或者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性能指标要求;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证无原则性错误;说明书的书写基本规范,图纸质量一般或者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设计说明书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逻辑混乱,概念不清。严重抄袭或找他人代做。

 

学年论文评分标准

优秀:写作态度认真,按期圆满完成学年论文;论文观点明确,语言表达流畅,论证充分全面,逻辑严密,结构层次清楚;论文整体水平高,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书写工整,格式及标点规范。

良好:写作态度认真,按期完成学年论文;论文观点基本明确,语言表达清楚,论证比较充分,逻辑较严密,结构层次较清楚;基本上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书写工整,格式及标点规范。

中等:写作态度认真,基本完成学年论文;论文观点清楚,所引用材料能说明论点,用词较准确,结构层次一般;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书写工整,格式及标点规范。     

及格:写作态度基本上认真,基本完成学年论文;论文观点较清楚,所引用材料基本能说明论点,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逻辑欠严密;具有一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书写不够工整,存在个别的用词不当或生造词语,格式及标点基本规范。

不及格:写作态度不认真,未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论文观点不明确,不集中,逻辑混乱;语言表达不清楚;基本上不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书写潦草。严重抄袭或找他人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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