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3-10-08 10:0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学校自评自建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期“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 四个回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贯彻OBE理念,提高课程教学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以优异成绩和崭新气象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质量月”的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而有成效地开展,学校成立“质量月”领导小组。

      组长:钱国平

      副组长:刘思强、邱国良、王威、唐立军、蒋菲、彭晖、邓丰、贺晖、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成员:吴振华、唐栋、胡海军、吴钢、唐明珠、彭旭龙、刘霞、李丽兰、马明松、彭军华、谌海军、黄新革、王华、张勇、夏清

      实施单位:教务处、评估中心、学工部、信息化处、本科教学督导团、各学院

      三、活动内容

      (一)主题与口号

      活动主题是:

      教学与科研共进,师风伴学风相长

      本次活动对教师的口号是:

      爱岗敬业、精研教学、专注学术、一心向教

      本次活动对学生的口号是:

      立志高远、努力成才、一心向学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27日(第6-8周)

      (三)活动目标

      本次活动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教务处、评估中心、学工部、教学督导团以及各学院等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加强学生课堂纪律,提高学生的听课效率;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打造展示先进课堂教学理念与方法、优秀教学成果、树立教师典范、促进师生交流的平台;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满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对课堂教学的要求,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各学院自查内容

      1、开展听课、评课、查课。学院、教学单位通过学院督导成员、学院领导、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同行听课、随机课堂教学检查,做到“质量月”期间学院教师课堂听课全覆盖,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课堂及时整改。各学院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各一次,重点了解本学院教风、教学改革及教学效果情况,并分析在教风、学风以及日常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与对策,形成会议纪要并进行新闻报道。

      2、强化教师教学责任意识。明确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教师要认真履行课堂管理职责,提高课堂掌控能力,组织学生靠前坐、检查学生教材使用情况,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严格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强化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力度,让学生主动“坐到前排来、把头抬起来、带着教材来、提出问题来”,全面提升学生课堂出勤率、听课率,抬头率;开展教师评学,组织任课教师质保系统填报《长沙理工大学教师评学表》,对任课班级的学风学纪、学习过程、学习成效三个方面进行学风评价,《教师评学表》作为学生班级评奖评优和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强化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示范引领,构建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开展课程思政样板课程观摩活动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新闻报道,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提高课程育人效果。

      4、践行课堂教学新理念。主动适应我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精英的培养要求,认真查找当前课堂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目标导向-整改问题-改进举措-任务达成”目录清单,明确课堂教学改革目标并持续改进。学院在强调教师教学基本功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以学生学习成果为主要导向的教学评价,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优化课堂教学设计,学院将活动期间的做法及优秀课堂教学案例形成新闻报道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5、严控调停课率。调停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在实际运行中,各教学院应做好前期规划和后期突发状况的应对,降低调停课率,保障教学运行稳定有序开展。各学院调停课率须控制在0.2%以下。

      6、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各学院要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教学人员)继续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保证教学质量的通知》(2021年11月25日OA下发)中提到的五个文件规定,对标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查找课堂建设、课堂管理、课堂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教师开展一次以“质量月”为主题的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提交学习总结,内容包括:学习内容、参加人员、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整改措施等。

      7、挖掘课堂教学示范典型。各学院在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注意挖掘和树立课堂教学示范能手典型,正面宣传教学组织优异的课堂和教师。

      8、全面清查整理近三学年教学文档。根据诊断性评估要求,各学院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学院自评自建,全面清查整理近三学年学院教学文档备查,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或教学设计、讲稿或课件、作业、考试课程的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非考试课程的考核文档、实验教学文档、实习(实训)教学文档、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文档、毕业设计(论文)文档。

      (五)教务处、评估中心、学工部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管理情况(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为主)。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将到各学院抽查教学文档、教学过程等方面的管理情况,促进各二级学院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

      2、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将不定期通过巡课、网络看课、课堂听课等方式,检查师生上课情况。

      3、检查学风建设情况(以学工部为主)。学工部组织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学生迟到、早退现象,狠抓课堂纪律,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听课。召开班级学风建设主题班会,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专业认知等教育,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将学生学风优劣情况与评优、推优等挂勾。

      4、检查各种记录:教务处和评估中心在“质量月”活动结束后,检查各学院教学活动记录、学院集中听课、评课次数及记录、学院领导听课记录。

      (六)组织活动内容

      1、教学督导团开展课程教学文档检查。(另见通知)

      2、教务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和课程考试纸质文档规范性检查。(另见通知)

      3、听课、评课。教学督导团成员开展常规听课、评课工作,教学督导团的听课情况将通过《督导信息》进行通报,并及时把听课意见反馈给教师。校领导、机关干部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听课任务。对于校领导和机关干部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校督导团将组织专家进行定向听课。

      4、教学督导团开展新任主讲教师专项听课督导。(另见活动通知)

      5、教学督导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学习和建设督查。(另见通知)

      6、学工部及各学院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检查学风建设情况。

      评估中心负责对整个“质量月”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在《教学质量简报》上公布,并将有关情况向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将与教师教学考核、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挂勾。对于在课堂教学质量月建设活动中随机抽查听课发现课堂教学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师生,经教育不改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根据“质量月”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第6周:10月9日-10月10日)

      1、制定“质量月”学院工作方案。

      2、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质量月”各项工作。

      (二)自查与学校检查阶段(第6-7周:10月11日-10月21日)

      1、做好自查工作。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并召开本学院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各学院认真做好记录与整理工作。

      2、教务处、评估中心将按照有关教学检查制度的规定,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从严治教,依规、务实,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改善教风学风。同时将教风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不定期地检查教师、学生上课情况,组织多个层面的听课。

      (三)总结与整改阶段(第8周:10月22日-10月27日)

      1、进行“质量月”活动总结与整改。各学院总结本单位在“质量月”活动期间保证教学质量方面的举措,特别是课堂教学、线上教学、实践教学、学风建设措施等方面的经验,整改不足。

      2、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学院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教师和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推选到学校进行表彰与鼓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课堂教学质量月建设活动做好学院建设方案,积极组织教研室开展各类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教学沙龙与教学论坛等活动,组织教研室同行相互听课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2、协同推进。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

      3、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动员,营造重视本科教育教学的浓厚氛围,召开全体教工大会、班会,告知“质量月”各项工作布置与安排,营造良好教学、教研氛围,强化课堂教学质量意识,让每位教师、学生了解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

      六、各学院上报评估中心的内容

      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第9周周五前(11月3日)交评估中心质评科,提交地址:一办802左,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电话:85258385,邮箱:pgb@csust.edu.cn。

      1、“质量月”工作方案和“质量月”教学检查总结

      2、各学院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

      3、学院领导2023-2024学年(一)听课记录(在校质保系统上提交,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附件:1.2023-2024学年(一)学期教务处、评估中心、学工部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工作安排

      2.2023-2024学年(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教学检查记录(看课查课用表)

      3.质保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评估中心 学工部 信息化处 本科教学督导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附件1 2023-2024学年(一)学期教务处、评估中心、学工部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工作安排.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3-2024学年(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教学检查记录(看课查课用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质保系统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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