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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1-10 16:56:28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合理安排和使用研究生培养经费,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佳效益,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中的导师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方法进行了讨论,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使用范围

1.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必需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和复印资料等费用,其中报刊、书籍按学校相关规定应交由学院资料室管理。

2.研究生完成论文所需的小型低值仪器设备费、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上机费,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3.研究生参加教学实习、专业实践及学术会议所需差旅费、会务费等费用。

4.聘请专家评阅研究生论文,研究生论文答辩时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等。

二. 经费管理

1. 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掌控部分,由导师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财务程序由导师签字,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审核。

2.必须保证导师的支配权,以导师管理为主,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和学院科研办监督、审核为辅。

3.导师要按照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需要,加强对业务费开支的管理,严格审批。研究生使用业务费,必须先征得导师同意。

4. 研究生用业务费购买的参考书籍是公有财产,不得据为己有。凡用业务费购买的参考书籍必须先交学院资料室登记,然后借用,不进行登记的,财务人员不予报帐,毕业前归还资料室。

5.为确保业务费按规定使用,学院主管领导和计财人员有权监督、检查业务费开支情况,对于违反规定滥用经费者,如数扣回有关费用。

三.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掌控部分的划拨

学校按年度分别在5月和11月分两次划拨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到学院。学院对业务费中的导师掌控部分,进行每生共计代管1000元,其余直接划拨到导师帐户。

具体每学期划拨经费见下表:

学年和学期

学校拨款(元)

学院代管(元)

实拨导师帐户(元)

一学年

1学期

350

350

0

2学期

350

350

0

二学年

1学期

725

300

425

2学期

725

0

725

三学年

1学期

725

0

725

2学期

725

0

725

总计

3600

1000

2600

注:1000元学院代管经费,其中外审费200元,内审费用100元,答辩费和扣税费每生700元。该部分费用在答辩时由学院统一列支。

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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