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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日 来源: 作者: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  教学副院长  学生工作副书记 学院教务办负责人 学工办负责人  教授委员会成员

二、专业转出

遵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专业转入

1)学院接受名额,各专业接受名额控制在各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3%以内。

2)按照原所在专业平均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择优接收。

3)本院涉及专业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

转专业的遴选办法

(一)遴选对象:

凡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具有资格2017级专业建筑规划类)全日制本科生

(二考核内容:

面试:综合素养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大学成绩及高考成绩);

凡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备注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加盖所在院系公章)以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申请转专业学生面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满分100分有资格进入成绩排名所有考生的的遴选均严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和预录,并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预录名单三日内在学院网站和教务办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实施细则由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