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告公示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分享到:
2020年07月24日 20:29 来源:科学研究部

各学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渠道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本次申报项目研究期均为3年,研究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1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否则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2.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限项申请规定”)。

3.2021年省自科基金项目将科研诚信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并通过网络上传后方可提交。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

4.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0年7月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5.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节点与要求

1.请项目申报人2020年8月22日之前填写《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查重表》(附件1)、《2021年度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特殊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汇总,再由学院报科研部统一查重。在上报查重表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负责按申报指南及通知的要求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项目申报人限项要求进行查重。8月23日16:00之前将本学院汇总后的查重表、特殊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报到科研部,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3.请各学院9月8日16:00之前进申报系统对本院的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

4.学校接受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9月11日16:00。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推荐上报。

三、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规范性要求:

1.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以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保持一致。

2.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3.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4.申请者曾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申请者实行毕业制,具体见指南的“限项申请规定”(以下均不含联合基金项目): 

6.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7.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8.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 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 项以内。

9.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10.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相应的省市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11.科教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12.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者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各科目费用金额、各科目预算,并做必要的说明。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间接费用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并实行总额控制。如有合作研究单位,须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省自科基金资助经费拨付限湖南省内单位)。

13.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军华   办公室:云塘一办726     电话: 85258461

邮箱:kyb-xmgl@csust.edu.cn   

科技厅通知原文网址: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7/t20200723_13046439.html

 

附件:1. 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查重表

2. 2021年度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特殊情况汇总表

3.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及联合基金指南

4.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5.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

6. 202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7.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8.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

 

                                             科研部

2020年7月24日


上一条: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2020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