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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十二五”期间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工作总结
2016年01月06日 00:00

一、学校自查、受理和查办学术不端行为情况

(一)科研管理工作中自查情况

1.对论文和专利奖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及时处理与调整

①2011年井冈山大学论文“造假事件”发生后,引起学校高度重视,及时修订了《长沙理工大学科技工作奖励办法》,对发表在如《Acta crystallographica. Section E,Structure Reports Online》等学术声誉不佳期刊上的论文不给予任何奖励。

②2012年初,科技管理部门在进行上年度科技论文统计时发现有217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发表在境外个别学术声誉低下期刊并被SCI、EI收录的情况,我校立即召开了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处理意见向校党委会作了汇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同意校学术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取消发表于《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和《Energy Edu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等期刊上论文的奖励;校学术委员会每年对论文发表情况进行一次年审,并将出现频率异常的期刊列入预警名单,且发表在此类学术声誉低下期刊上的论文今后不再作为评审职称的参评论文。

③2013年上半年,据学校部分教师反映,我校有些老师为了获取学校专利奖励,大量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软件著作权(省知识产权局统计我校有部分教职工年申请此类专利达几十项,极个别教师一年就有40多项,情况极不正常),对此,校领导和校学术委员会高度重视,马上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力度进行了下调,并要求各学院领导对此高度关注,严格把关。此举不仅严肃了学风、弘扬了正气,同时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也为学校挽回了经济损失。

2.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认真做好“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工作,在湖南省属高校“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对2009年以来新增项目执行和经费到账情况及在研项目经费是否按预算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纠正违规开支经费90多万元,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计财处会同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修订了《长沙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建立了公务卡和银行卡支付制度。

3.加强了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查重力度

进一步严格了对我校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过关性检测工作力度,每篇学位论文仅能检测一次,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提交盲审,未检测通过的延至下学期提交检测,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要求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10%;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标准为: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30%;其它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文字复制比≤40%。相关学院因未能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导致论文不能对外送审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发现未如实报送检测结果的,研究生院将取消相应学生的答辩资格。

(二)受理与查办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案件情况

在弘扬学术正气,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同时,学校采取果断措施,严肃认真查处了学校内存在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

近几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受理并处理了几起实名举报学术不端行为的事件,主要有:

①外国语学院某老师发表的论文《试论外语文化教学中的角色扮演活动》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现象;②体育课部某老师发表的论文《体育产品资源配置的稳定性及目标模式》和《蹦床运动员归因与运动成绩关系研究》有抄袭现象;③文法学院某老师发表的论文《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存在抄袭行为。经查实后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文法学院教师的论文抄袭问题和外国语学院教师的论文一稿多投问题作了严肃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监管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构

1. 成立了长沙理工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科研管理部门。

2. 成立了长沙理工大学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范,分析和研究学校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学校学术规范的宣传报道以及对学术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和认证,并向校学术委员会及校领导提供明确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

(二)不断加强学术规范制度建设

1.为切实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学校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长沙理工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修订了《长沙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沙理工大学科研经费间接费用提取与分配使用办法(试行)》、《长沙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起草了《长沙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管理办法。

2.向全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发起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校学术委员会向全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发起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的倡议书,勉励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求真治学,务实工作,为长沙理工大学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开辟学风建设专栏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宣传与教育,学校在校园网专门开辟了“学风建设专题网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 112号)文件要求,2014年4月科研部网页专门增设了“学风建设专栏”,以公布学校学风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报告以及开展学风建设的宣传与报道等工作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以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宣传与教育工作,增强学术自律意识及学术道德规范意识,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

现阶段,高等学校出现了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现象,如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在成果奖励中违规挂名;发表论文与出版著作中存在抄袭现象等,虽然这是个别现象,绝不是主流,但这些个别现象确实对我国科技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造成了对学术价值观的扭曲,所以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杜绝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切实发挥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发扬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切实实现学术治校。学校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有: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术规范,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与惩处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的宣传和教育,改变功利性的学术价值取向,确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和评价体系,克服急功近利的利益驱动现象;三是坚持公示制度,加强科研管理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四是对项目申报、成果推荐评审、人才计划、经费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及有关原始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等严格审查与把关,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均一票否决。五是对教师个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如有不良行为均计入个人档案,并取消任何科研项目与成果申报的推荐与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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