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
2015年01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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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1-13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主要依据,做到《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

二、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省重大招标课题(或重大委托课题)、省重点资助课题、省一般资助课题、省青年专项资助课题和省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自行命题,否则不予受理。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课题申请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申报青年专项资助课题者(包括全体课题组成员)年龄都不得超过35岁(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为提高资助效益,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本年度课题实行分类评审。

1、重大招标课题通过课题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同一课题一般应有3个(含3个)以上单位同时申报方可竞标。未达到3个时根据研究需要可设立重大委托课题。

2、其他课题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3、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继续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所辖的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上述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4、本年度新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西部项目课题。旨在推动大湘西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课题研究,鼓励我省教科专家学者深入大湘西地区特别是武陵山以及罗霄山扶贫攻坚片区,聚焦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所在单位地处大湘西(重点是武陵山、罗霄山扶贫攻坚片区)的优先予以立项,并确保该地区申报西部项目课题有较大比例予以立项。

七、评审结果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省重大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1:1以上的经费配套资助。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含青年专项)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5年3月27日起至3月30日止。请各位项目申报者提前下载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论证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等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上申报系统开启后在规定的时间注册并上传相应的材料。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社科处将择优推荐。

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网上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711办公室。

联系人:杨飞

电话: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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