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点击量: 作者: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9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桥梁工程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我校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具体资助领域方向见《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2019年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报条件

桥梁工程领域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

(1)非本校科研人员,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且近三年(2017年1月以来)发表了CSCD以上期刊的论文。

(2)本校非本院的科研人,本年度暂不资助。

(3)本校在读脱产博士生,本年度暂不资助。

(4)本院人员要求为近三年新引进博士学位教师及非教师身份的全职在站博士后。

(5)已承担本类型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请,我校非教师身份的土木工程全职在站博士后可连续两年申报,并获得资助。

(6)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原则上不支持。

三、资助力度

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万元。

四、结题要求

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要求论文必须在明显处注明本论文获得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1、开放基金项目项目:

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论文3篇,或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被SCI、EI收录(会议收录论文除外)论文2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才能结题,研究期限为3年。

2、博士后结题要求:

以长沙理工大学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本人作为第1署名人或合作导师做为第1署名人、本人作为第2署名人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

五、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0年1月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交至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办(云塘校区工科二号楼A-414),逾期不予受理。经学院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课题立项后支付批准经费的50%,结题后再支付余款。

联系人:张康

联系电话:0731-85256066 邮箱:1249798635@qq.com

附件: 《2019年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