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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9-28 00:00:00

院各位导师、研究生:

现转发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请认真阅读,积极申报。

1.申报教研教改项目的导师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于10月8日十点之前交到文A605王爱华老师,申请书电子版发至522348782@qq.com

2.申报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之前交至文A605黄卫老师,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565436464@qq.com

外国语学院

2012.9.28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今年将以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改善研究生学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生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课题为主,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学科和专业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工作的探索与研究。

2、本次申报工作以直接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导师和管理人员为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能独立或有效组织课题团队完成研究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申请者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立项数量和要求

1、每个有研究生教育的学院原则上限申报2个项目,教育管理部门限报1项,重点支持尚未有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的学院申报。

2、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全局性和重要影响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鼓励各学院整合研究力量,联合进行重点项目的研究。

3、重点项目评出6项,一般项目评出13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8000元/项,一般项目为4000元/项,学院可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3、各学院(部门)须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汇总,并进行初审推荐,由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部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8日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填报材料、初评推荐、报申报书一式五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件至xl2379@163.com)到研究生部办公室。

2、2012年10月15日前,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

3、2012年10月18日前,公示、公布评审立项结果。

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我校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每个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得到其导师的推荐。

4、原则上申请者在读硕士期间同级别项目最多只能获资助一次。

5、申报项目应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有关,并尽可能联系毕业论文的选题。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专业所学,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所选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评,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者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份报送到学院。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其他封面。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和筛选后,于2012年10月12日前,将《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文档发至xl2379@163.com),推荐立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研究生部办公室。

3、各学院报送申请项目的数量:每个社科类学院原则上限报5项,每个自科类学院原则上限报2项。

4、2012年10月15前,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5、2012年10月18日前,学校公示、公布评审立项结果。

(三)项目申报类别及立项资助额度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设自科类项目和社科类项目。

2、自科类项目评出约15项,资助经费4000元/项。

3、社科类项目评出约16项,资助经费2500元/项。

(四)项目完成时限

1、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届时未完成的,经研究生部批准可申请延迟至项目负责人申请硕士学位前。

2、项目延期期间,申请人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在两年内不能参加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

(五)项目成果结题形式

1、项目的最终形式须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等。

2、项目的结题,要求申请人提供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和导师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有论文或专著录用通知者,可以先结题;论文刊发后再提交录用杂志,未能提交者,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今后两年内不能申报相应项目资助。提供研究报告者经学校验收合格,可结题。

3、获资助者在其公开发表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中必须标注“本项目得到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资助”。

4、获准资助的项目,研究生部将下达项目批准书,结题后研究生部给予结题证明。

(六)经费使用及审批

1、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资料费(含邮寄、科研图书资料购买、复印)、必要的学术会议费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实验器材费用以及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不得报销餐饮费或提取劳务费。经费报销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票据必须为国家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

2、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学院。项目批准立项后先行拨付总经费90%,剩余10%在项目完成并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报销。

(七)其他要求

1、研究生部鼓励各学院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积极创造科研条件。

2、研究生科研立项的设立宗旨是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获准立项的研究生,其导师有义务和职责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原则上将从获资助的有初步成果的项目中遴选。若获得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校资助经费做为配套经费处理。

4、申请立项的研究生必须遵循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书、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否则将收回资助经费,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是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充分发动,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闾老师,电话:85258349

研究生部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文档附件:201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总体安排.doc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doc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