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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校属各相关归档部门:

为了做好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22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部门

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党委统战部、校工会、审计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研究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国际交流处、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

  1. 归档对象

全校在职、离退休(含已故)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1、副科级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送交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科;

2、其他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送交档案馆教工人事档案管理室。

三、归档内容

详见《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归档要求

1、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要求“谁管理、谁把关、谁负责”,严格落实人事档案归档责任制;

2、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综〔202117 号),确保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是否按时送交归档材料将作为年度档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归档部门送交档案材料时,同时提交《长沙理工大学教工人事档案材料送交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五、归档时间

12022年度(11—1231日)完成的工作以及跨年度完成的反映2022年的工作所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于2023510日之前送交归档。

2202211日以前应向党委组织部、档案馆送交而未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于2023630 日之前送交归档。

3202311日之后完成的工作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向档案馆送交归档。

六、业务咨询

组织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12039

档案馆

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03923

 

 

 

 

 

 组织部 档案馆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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