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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2014-2018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组织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来源: 作者:

 

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二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及时总结2014-2018年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鼓励各学院开展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决定,拟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如下:

一、奖项及参评对象

(一)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

      参评对象:各学院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1、领导组参评对象: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

2、辅导员组参评对象:一线专职辅导员、心理中心专职教师

3、班主任组参评对象: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三)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

    参评对象:校、院两级朋辈心理互助组织(含社团)

(四)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校、院两级朋辈心理工作部(社团)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委员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

1、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将之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整,校院两级联动机制良好。

3、全面铺开成长辅导工作,成长辅导室建设符合标准。

4、辅导员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超过30%。

5、2014-2018年学院没有突破心理问题“零”指标。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1、领导组:关心、支持、指导和参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14-2018年在现在岗位工作。

2、辅导员组:有5年及以上时间的工作经历,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参评校成长辅导案例评比并获得奖项;参评的心理辅导员须担任心理辅导员5年及以上时间。

3、班主任组:原则上在2014-2018年期间担任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工作,积极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主动开展成长辅导。

(三)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

1、团队成员坚持正确导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较为完善和规范的工作机制,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详实有条理。

3、能够持续组织和开展形式活泼、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活动,对同学的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每学年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4次(含)以上。

4、队伍建设完备,有明确的指导教师,换届和招新工作规范,组织架构比较完善。

5、认真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各项工作,与校朋辈心理互助部配合良好,积极宣传、组织、参加校级和院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

1、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朋辈心理互助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积极组织或参与校级、院级、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与老师及本班同学保持良好的沟通,主动了解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继续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

4、有帮助同学提升心理健康水平的优秀事迹。

三、评选名额

1、每个学院均可参加各项申报。

2、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每个学院推选4名;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的名额为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员成员总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

请各学院在527日之前完成学院初评。

(二)学院推荐

1、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8日17:00之前上交,电子档请发送至2923553470@qq.com;纸质档请交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办公楼B408)。

2、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申报材料: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申报表》(附件二);

3、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三)。同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单汇总(附件六);

4、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申报材料含: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团队彩色电子照片1张(合影或活动照均可,JPG格式)、《长沙理工大学“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四);

5、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需提交《长沙理工大学“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五)。同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单汇总(附件六);

  (三)学校复审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参评标准详细考察各学院推荐的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资格审查。

五、表彰奖励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6月8日晚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团队与个人进行现场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集体”申报表

附件三: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四:长沙理工大学“朋辈心理互助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五:长沙理工大学“朋辈心理互助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六: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汇总表

          

 

              

                 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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