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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来源: 作者:

根据《关于非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工作,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17 年非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长理工大党〔2017〕44 号)以及思政类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二、晋级岗位数

学校下达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空岗数1个,为专技九级。

三、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与师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风师德;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从中心工作安排,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2、学历资历条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入职满5年;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3、教育教学条件。针对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外活动;每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少于4小时;为学生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从事班主任等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

4、科研业绩条件。在学校入职以来,发表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级及学术期刊以上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CSSCI核心库(扩展库)来源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一篇;独立参编学术专著一章;省级课题的主要参与者。

5、其他工作业绩条件。获得思政类相关省部级及以上(含省级思政类相关学会或协会)表彰1次或者校级表彰2次,连续三年学校考核合格;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晋级领导工作小组。组长:谈传生,组员:龚勋、龙晓东、欧阳文,办公室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晋级工作相关事宜。

(二)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申报表》,并于2018年6月16日前交至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中心组织评议。中心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组织审核评定,提出拟聘人选。

(四)中心上报学校。6月20日中心将审核后的名单上报学校人事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