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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来源: 作者:

 

因工作需要,长沙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非事业编制聘用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3.有关要求如下:

序号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心理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教育学)心理学方向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党员;

2. 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各层次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具有密切相关性;

3.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4.能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科研以及部门行政工作;

5. 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SSCI、EI源刊或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更高层次的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2

心理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教育学)心理学方向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党员;

2.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各层次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具有密切相关性;

3.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4.能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科研以及部门行政工作;

5.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SSCI、EI源刊或 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6.有临床医学背景并有医师资格证的可优先。

二、招聘流程 
    1
、报名。

(1)网上报名: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新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后依次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各层次学(历)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思想政治表现鉴定书(由原工作<学习>单位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论文收录证明、论文代表作、专著教材、课题项目、专利、获奖等。其中,论文收录证明必须提供,且需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有SCI收录论文的请按中科院分区标准明确分区。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命名为“优秀人才+姓名+心理中心”,如:优秀人才+张三+心理中心。并发送邮件至人事处招聘邮箱cslgzhp@126.com或心理中心邮箱429438994@qq.com,邮件标题应与材料电子版名称相同。

(2)现场报名: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寄到或交到长沙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二办公楼B406室)。

2、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专业考核。 
    3、专业考核。考核采取模拟咨询、教学试讲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 
    4、考察与审批。对确定拟聘者进行考察,将考察合格者材料报学校审批。
 
三、联系方式  
    1.
长沙理工大学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二办公楼406室;邮政编码:410114;联系电话:0731-85258163 
联系人:熊老师;E-mail:
429438994@qq.com

2.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 

地址: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一办公楼303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1-85258354。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前来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