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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级朋辈互助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1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18级朋辈心理互助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升朋辈心理互助员整体心理素质与工作技能,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级朋辈心理互助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

一、培训时间

    2019410- 615

二、培训对象

1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委员;

2、新上岗的学院朋辈心理工作部成员及其他年级没有参加过培

训的朋辈心理互助员。

三、培训内容

学院根据朋辈心理互助员的工作内容及需要掌握的工作技能自主设计课程。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朋辈心理互助的工作内容、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处理、朋辈心理互助员助人技巧、心理健康教育课外活动设计与操作等。

四、培训形式

    集中授课、团体辅导

五、培训考核

1、考核内容:具体由学院根据课程设计确定比例

课堂考勤(10%-15%

理论成绩(50%-60%

实践成绩(10%-20%

课后作业(15%-25%

2、理论考试的试卷由心理中心制定,分为A卷和B卷(考试难度与2017级朋辈培训一致),考试时间定为617-18日,学院自行印卷、组织考试,619日下发答案,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本院阅卷工作。

3、总分排名前10%的学员评选为“优秀学员”,其他为“合格”,考核完成后请学院上报“朋辈心理互助员成绩登记表”,由心理中心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制定培训方案。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方案需涵盖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地点、培训课时(每个课时为45分钟)、培训人数(每班不超过120人)等。并于420日前将培训方案、附件1报送具体方案至心理中心,纸质档交至二办B408,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923553470@qq.com;附件2625日之前报送。

2、做好培训动员。各学院应在培训前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强调朋辈心理互助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的重要性,告知学生上课的时间,地点,强调上课纪律等。

    3、加强培训管理。培训考勤工作应按照课堂考勤标准进行,计入德育评分体系内。培训过程中可根据学生的培训情况结合学院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交流与讨论。

4、严格培训考核。请各学院根据附件认真组织,做好考核工作,确保每位朋辈心理互助员都参与培训。

5、校朋辈心理工作部将安排专人查看培训课程及考核实施情况。

 

附件1:学院2018级朋辈心理互助员培训课程安排一览表

附件2:学院2018级朋辈心理互助员培训成绩登记一览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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