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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活力团支部”创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理工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长理工大党〔2017〕64 号),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提升团支部团结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支部中广泛开展2018-2019学年 “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类型

共分六大类:思想引领型团支部、专业学习型团支部、实践公益型团支部、科技创新型团支部、文体活动型团支部、其他类型团支部(根据实际自主申报)。

二、工作步骤

1、自主申报。各基层团支部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请表》(见附件一)向所在学院团委自主申报。学院团委经初步筛选后,确定活力团支部创建名额及候选培养单位,于11月24日前填写完成《长沙理工大学 “活力团支部”学院创建单位汇总表》(见附件二)并将电子档以“文件名+学院简称”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susttw_zzb@163.com)备案。

2、学院培养。各学院团委指导活力团支部创建班级开展创建活动,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制定总体培养方案、指导团支部制定计划书、开展专项培育与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培养实效。

3、中期检查。各学院团委于第二学期初结合各支部创建目标开展创建情况中期检查,总结成绩,指出不足,推广优秀经验,督促各支部查漏补缺。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对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学校团委将对支部创建和学院培养情况进行抽查。

4、强化建设。各创建团支部对照创建目标,根据中期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结合团支部的各项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强化建设成效。

5、评选表彰。“五四”前夕,各学院对“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验收,推荐优秀团支部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验收,通过学校验收者授予“长沙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其中特别优秀者授予“长沙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表彰一定数量的学院级“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 “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学校党委《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从充分发挥团支部在立德树人中基础性作用出发,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立足实际。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本学院中心工作、专业特色、学生特点,确定本学院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力争通过创建活动使本学院每一个团支部的工作都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明显提升。

3.加强宣传。创建过程中要及时挖掘、总结先进经验,通过校、院、班三级团学组织的各类媒体平台,及时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促进各团支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请表》

    2.《长沙理工大学 “活力团支部”学院创建单位汇总表》

 

                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