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7日 来源: 作者:

                

                             长理工大团字[2019]6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建设,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委”等先进集体、“五四青年奖章”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5个):综合共青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授予工作全面、成绩突出的学院团委。

2)共青团工作特色奖(5个):授予在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引领、学术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开拓创新、卓有成效的学院团委。

3)先进团支部(30个):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活力团支部两类,分别授予综合表现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团支部。每个学院推荐2个支部选择其中一个奖项参评,团员总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多推荐1个支部。

 2、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2%;

2)优秀团学干部: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1%(校级学联组织团学干部单列,不占学院名额);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0.5%;

6)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社团团员总数的0.5%。

7)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每个学院每个奖项各推荐1人,团员总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多推荐1名选择性参评其中任一奖项。

二、评选方式

1、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委和共青团工作特色奖由团委根据2018-2019学年各学院共青团工作情况直接评定,各学院团委不需递交申报材料;

先进团支部由各学院团委根据《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一)完成初评工作,并组织拟推荐支部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团支部彩色电子照片1张(合影或活动照均可,JPG格式)、团支部风采展示PPT(自动播放,每张时间为5秒钟,时长不超过3分钟)、团支部成员2018年成绩单(两个学期,由教务部门核准盖章)和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先进团支部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答辩细则见附件四)。

2、先进个人

请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二),按照《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三),组织除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外的其他先进个人项目初选。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的参评者需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参评者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彩色电子照片1张(生活照,JPG格式)、个人风采展示PPT(自动播放,每张时间为5秒钟,时长不超过1分钟)及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初选,校团委征求所在团支部意见后研究决定。

三、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学院团委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2、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学院实际,设置学院评优奖项、制定学院评选制度,形成校院两级“五四评优”体系。开展院级“五四评优”的团委要报送学院评审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荐参评校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要从学院“五四评优”的结果中产生。

3、各学院团委要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核实和严格把关,并在学院或学联组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好《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

4、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9日(星期二)17:00之前报送材料至学生会办公室(二办公楼B501),打印稿须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csusttw_zzb@163.com,以“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学院简称)”为邮件主题。


附件:

1.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2.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3.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指导性名额分配表

4.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现场答辩细则

5. 2018-2019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