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2021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开赛,符...
4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1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该赛事于3-9月进行,持续7个月。参与大赛的企业可获得项目支持、人才激励和双创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在报名条件设置上,参赛企业注册时间要求为2011年1月1日之后,对晋级省半决赛企业要求在2021年5月31日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09日

〔2021〕第4次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创新...
5月27日,直属支部书记李凡在新能源大楼1号楼104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4次支委会。 一、讨论了范必双同志的入党积极分子认定事宜,通过谈话了解和日常工作表现,与会人员认为该同志入党动机纯正,入党心愿主动迫切,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典范。支委会议一致通过认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李凡、蒋加伏作为他的培养人。 二、传达了学校防控会议精神。强调疫苗接种重要性,排查未接种人员具体情况。 三、开展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09日

〔2021〕第2次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创新...
3月28日,直属支部书记李凡在新能源大楼1号楼104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2次支委会。 一、传达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大会选举了新一届党委委员;通过的文件内容;重点学习了会上的两个报告《决胜建成“百强大学”,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和《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建成“百强”大学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集体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09日

长沙理工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长沙理工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09日

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rar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实习(实训)守则
为保证和提高实习(实训)质量,规范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实训),并按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任务。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须保持与学校保持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实训)情况。 二、学生在实习(实训)前必须按院(系)的动员要求,认真学习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明确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面向本科学生开...
长理工大教〔2017〕1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高校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关键。为充分发挥学校实验室资源,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计划要求的实验课程涉及的实验室正常开放,鼓励本科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等各类有益活动,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学管理的各环节要重视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长沙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
长理工大教〔2017〕1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教学中心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加强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促进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十分重视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加速实验室现代化建设。 第三条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实习(实训)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由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实习(实训)日记、实习(实训)报告等综合评定其实习(实训)成绩。实习(实训)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分标准如下: 一、优秀(100~90) 1.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2.实习(实训)日记很认真; 3.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文字工整,能运用所学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
长理工大教〔2009〕65号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立项申请范围 第一条  教学实验室建设由学校统一组织规划,按项目进行规划论证、审批和管理。凡申请学校教学经费(包括国家有关专项经费)进行教学实验室建设,必须以立项的方式向学校申报。   第二章  项目申请、论证 第二条  项目申请。 教学实验室建设由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长理工大教〔2009〕59号   一、总  则 第一条  本条例所称教学基层组织指教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等(以下简称系(室))。   二、机构设置 第二条  系(室)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学环节的性质,按照便于开展教学工作的原则设置。系(室)的设立须报人事处批准和教务处备案。根据工作的需要,系(室)下可设置课程小组等。 第三条  系(室)设主任1人,负责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人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0日

2020级工程认知训练选课通知
 2020级工程认知训练选课通知.rar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4日

张文静:启迪之星(长沙)总经理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01日

宋天祥:《创业之友》创始人 “互联...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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