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19级“教学改革试点班”学生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工科类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关于举办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改革试点班的通知》(长理工大教[2019]13号)及《关于做好2019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0]10号)、《关于适当调整2019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报名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教通字[2020]1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19级“教学改革试点班”(简称教改班)学生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改班学生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制定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的原则和具体工作方案,审查专业分流录取名单,做好专业分流后学生培养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朝晖

副组长:陈瑜、蒋菲

成员:肖勇刚、周和平、韩时琳、唐欣、刘亮、

何志勇、张锐、秦卫星、马玉文、罗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国际学院和专业学院共同做好专业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介绍、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方案宣讲,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意愿,结合学生自身实际情况,帮助学生理性、科学地确定专业志愿。

(二)保留教改班“行政班”建制,国际学院和转入学院共同做好学生培养工作。专业分流后,学生根据个人人才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和开展科研实践训练,教改班原“行政班”建制保留不变。转入学院主要承担学生专业教育工作,国际学院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转入学院承担学生专业教育工作。转入学院为每位学生选派1名优秀学业导师。学业导师负责指导分流后学生培养计划制定、课程修读和科研训练指导等工作,做好学生“本硕”一体化培养,确保学生专业分流后学习顺利进行。分流后学生的人才培养计划可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需要选修全校本、硕课程,实行“一人一计划”,培养计划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四)国际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国际学院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相关职能部门、转入学院及时沟通交流分流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工作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教改班班主任选聘、学生入党、奖学金评定、出国访学交流、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等工作主要由国际学院负责,相关办法由国际学院制定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执行。

三、分流对象与分流专业

(一)分流对象与人数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19级教改班学生,其中土木类教改班30人,机电类教改班32人。

(二)分流专业

土木类教改班学生可自主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学院等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含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水利类专业中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学习;机电类教改班学生可自主从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等电气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中选择相关专业学习。

教改班学生也可选择到其他学院相关专业就读,但需满足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原则上需留级就读。

四、工作流程

(一)专业介绍和分流动员。3月12日前,国际学院和参与教改班办学的六个专业学院共同完成各自开设专业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介绍、专业分流与培养工作方案宣讲及动员工作,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各专业特色、培养方向以及分流培养模式。

(二)专业分流意向摸底及志愿填报指导。3月14日前,国际学院完成学生专业分流意向摸底。3月16日前,专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专业志愿填报答疑和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志向等理性确定专业志愿。

(三)学生专业志愿填报和公示。3月17日前,学生完成志愿填报,并将本人签字确认后的专业志愿申请以班级为单位交国际学院教务办。3月18日前,国际学院对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备案与学籍异动。3月22日前,国际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分流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处理。

(五)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审核及选课。3月28日前,学业导师和学生共同制定分流后人才培养计划并提交转入学院主管院长审核。3月31日前,教务处完成学生人才培养计划审定。4月5日前,学生完成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选课工作。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9级“教学改革试点班”专业分流申请表

 

                                                                  教务处、国际学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