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人〔2008〕19号
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管理岗位(科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长理工大人〔2007〕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报名、竞聘,各级组织评议、审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下列人员为新一轮各管理岗位(科员)(277岗)和工勤技能岗位(165岗)受聘人员(名单附后)。
发文之日起三天以内,请各岗位受聘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交接工作(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由计划财务处部署)。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08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