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人〔2008〕19号

     
 

长沙理工大学

关于管理岗位(科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长理工大人〔2007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报名、竞聘,各级组织评议、审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下列人员为新一轮各管理岗位(科员)(277岗)和工勤技能岗位(165岗)受聘人员(名单附后)。

发文之日起三天以内,请各岗位受聘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交接工作(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由计划财务处部署)。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岗位聘任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