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11〕36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

校院两级教学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校院两级教学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校院两级 教学运行管理 实施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1月03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