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教〔2011〕41号

     
 

关于公布长沙理工大学

2011年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验收结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长沙理工大学2011年“质量工程”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经项目组自评、院(部)审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2007年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及2008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升格为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在此次验收之列)进行了专项验收检查。经专家组集体审议,报校领导同意批准,现将验收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检查结果

1. 本次共计20个项目接受验收检查,其中专业建设项目4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6项。专业建设项目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2项,验收结论为“合格”的2项;16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4项,验收结论为“合格”的8项,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3项,申请延期验收的课程1项(具体名单附后)。

2. 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教师扎实开展教学建设,学校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验收结论达到“优秀”等级的2个专业和4门课程的项目组给予相应奖励。

3. 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3门课程,须进一步加强建设,整改建设期为半年。整改期满后,课程组可提出复查申请,没有提出复查申请的,将延期至明年再次接受检查。

二、后续工作要求

1.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程”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人才培养中的辐射示范作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2. 各项目组要进一步开展扎实的建设工作,将项目建设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真正做到让学生受益,使“质量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3. 各级精品课程要建设好相应教学资源平台。对于2008年及以前已验收完成的课程,要求在20125月底前完成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任务;2009年以后立项的各级精品课程,要求在20129月份前完成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对逾期未在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激活的课程,学校将追究课程组的相应责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2011年 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 验收结果 公布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