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长理工大党〔2010〕20号)要求,经研究,对2014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现将具体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总体要求
通过对二级党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本任务,贯穿于学校的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和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全校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根据学校与各单位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今年重点考核如下几个方面:
领导班子: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纠正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3.“反‘四风’、转作风、正教风、促学风”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4. 院党务、院务(机关部门)公开实施情况;
5.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6.《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7.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四、考核步骤及要求
(一)单位自查
根据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字数在5000字以内),并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领导班子成员要填写好《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报告表》(见附件2)。上述纸质材料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行政一办公楼602﹟)。相应的电子版发送邮箱:jiweiban@csust.edu.cn。
(二)集中检查
采取形式为:
1.个别谈话。谈话的范围为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检查考核组从上述范围内随机抽取约10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映。
2.查阅文档资料。对照领导班子考核评分表查阅文档资料,逐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反馈情况。检查考核组综合汇总各方面情况,认真查找各二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向被检查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当面反馈。
集中检查时间在2014年12月下旬到2015年1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纪监处协商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考核将评选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个人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2.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