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工大通〔2011〕13号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

2011届毕业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帮助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二、高度重视毕业生教育工作。各学院毕业生教育要突出“爱校荣校、求实奉献、积极就业、文明离校”的主题,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毕业生教育计划,并组织好毕业生教育动员会、校友报告会、毕业典礼等集体活动。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

三、切实加强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学院领导、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防止学生中酗酒、损毁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等违纪和不文明现象发生。要按照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做好因学分不满不能按时毕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各学院要与毕业生签订自律协议,完善并落实毕业生聚餐管理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要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毕业、就业状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做好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宣传,保持学生在离校前的心理稳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心理动态,出现特殊、紧急情况要迅速上报、启动预案。对排查落实的学生,学院要掌握其准确的离校时间,落实班级信息员,避免出现信息盲点和工作死角。

五、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学生的排忧解难工作。要做好毕业生欠费清缴工作,既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又要热情关心家庭贫困的欠费毕业生。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组织贷款毕业生做好还款确认工作。

六、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档案归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回顾总结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班委会综合同学讨论意见后对毕业生做出班级鉴定。各学院要认真检查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情况,并对毕业生做出客观公正的毕业鉴定。

七、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毕业生“成长、感恩、启航”八个一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即做一件好事、美化一次环境、为低年级同学推荐一组好书目、给低年级同学谈一次体会、给老师送一份祝福、为母校的发展提一条好建议、树一个良好形象、留一个美好回忆。

八、充分落实学生党员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毕业生党员做文明离校的倡导者和示范者,每项活动、每项工作、每个寝室都应明确具体的党员责任人,党员定位到寝室、定位到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最后离校的应该是党员,做到党员负责到底。

九、切实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好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组织毕业生按规定的程序办好离校手续。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坚持值班制度,按照毕业生离校安排时间,认真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做到热情、文明、细致、周到,切实为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使毕业生满意离校。任何部门在规定之外向学生收费,或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方式方法简单而导致产生矛盾或发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门及当事人责任。

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2长沙理工大学2011届毕业生毕业教育与离校时间安排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毕业生 离校工作 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06月09日印发

 

   

(共印3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