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
长沙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湘教发〔2012〕66号)精神,为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国家、区域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在前期培育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并依据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层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批准“现代交通管理与控制协同创新中心”等6个中心为第二批长沙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期为一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要以“2011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围绕国家、行业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高校的人才、学科、科研平台等创新要素与行业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集聚和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各中心要立足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实质成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心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细化建设目标,并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三、各牵头单位要与协同单位密切协作,加大中心的建设力度,加强对中心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心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尽快将“中心”建设成为省部级、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
附件:第二批长沙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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