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School of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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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若干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9 15:37:41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建一流学科,创百强大学,学院努力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培养质量,推进国内知名、国际上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学院根据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就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方面做出了规定,已经学院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附件1: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所需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

附件2:关于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附件3:计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4:计通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管理办法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91129


 

附件1

 

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所需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培养质量,推进百强大学建设,学院根据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就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必须取得的学术成果条件做出暂行规定。全日制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毕业前要参加15次以上的学术讲座,考勤以签到表为准。

不同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都必须已经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署名要求如下:论文必须是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第一单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为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本人第二发明人;凭证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为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凭证为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按照培养方式,成果条件分两种情况: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要求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条。

论文条件: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指定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有正式录用通知并经导师签字担保的论文等同于发表。另外,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必须是硕士学位论文中的内容。

指定的期刊包括:发表或录用当年被SCIEI检索的信息类或综合性期刊;发表或录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CSCD核心库来源的信息类或综合性期刊。《长沙理工大学学报》、《计算技术与自动化》等任何不在上述指定范围的期刊,不能再作为答辩资格申请的有效成果。

指定的会议包括:CCF指定的ABC类会议;如果是学院举办或承办的EI检索的学术会议,则需要2篇。

发明条件: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2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要求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条。

软著条件: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

发明条件: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论文条件: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卷)中的信息类或综合性期刊上录用或发表1篇以上论文。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按录用或发表时间认定。

 

本规定从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


 

附录2

 

关于全日制研究生业务经费导师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规定,学校分配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分学期划拨到学院,具体划拨情况是:对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按学制3年划拨,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制2.5年划拨。从2019级开始,都按3年划拨。

每学期划拨经费见表1

1 学校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

学年和学期

学校拨款(元)

一学年

1学期

350

2学期

350

二学年

1学期

725

2学期

725

三学年

1学期

725

2学期

725

上述经费用途分为两部分: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奖励性资助。学院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资助经费收入按2500/人归集。②除①之外的剩余部分全部作为研究生文献检查、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以及毕业答辩等培养过程费用。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奖励性资助标准如表2。作者署名要求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单位署名要求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期刊和会议按录用当时的类型和级别。正常学制内的在校研究生,每学期末,由本人向学院指定的专人申报该学期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相应资助金额;学院统计核实后,统一公布研究生拥有的科研成果资助额度;研究生凭发票报销取得的资助额度费用,发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和合作交流的差旅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费、会议注册费、论文版面费等。学院对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成果的资助不超过3次。

2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资助标准

成果形式

标准(元)

申请发明专利(凭证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CSCD核心库的信息类或综合性期刊论文

EI期刊论文

500

SCI四区期刊论文(中科院分区)

CCF C类会议论文

1000

SCI三区期刊论文(中科院分区)

校定中文权威期刊论文

CCF C类期刊论文

1500

SCI二区期刊论文(中科院分区)

CCF B类期刊或会议论文

2000

SCI一区期刊论文(中科院分区)

CCF A类期刊或会议论文

ESI 1%高被引论文

2500

受学院资助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必须是学生独立或为主完成的,严禁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虽然挂了名字但所起作用非常少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该研究生的有效申报材料。违反者,学院将追回相关奖励性资助。

本规定的资助面向201991日后在校研究生的新增成果;以前的研究生成果不资助。


 

附录3

 

计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湖南省《关于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审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当年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统一执行,奖励名额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当年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执行。

第二条  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遵守国家、省、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评选主要依据申请人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符合学校要求的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包括院教授委员会委员代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制定评审细则,完成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参评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对象: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长沙理工大学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期成绩优异(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科研成果突出,专业技能精湛。

第六条  以下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

3、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研究生;

4、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

5、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议、课堂听课,共计每学期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研究生;

6、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没有达到规定次数的研究生。

第七条  研究生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者。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参照年级与专业的人数按比例分配。适当考虑专业平衡和高年级优先。

第十条  对科研成果特别突出、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研究生,必须与其他申请者一样按规定程序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开会集体讨论,获参会人员全票通过的,可以不参与打分排名,直接推荐。

1、科研成果特别突出;

2、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

3、品学兼优,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五、评审办法

第十  评审总则

参评者得分结果原则上由以下五项分数累计求和:

1、科研成果占50%

2、国际化占20%

3、学科竞赛与项目占5%

4、学年成绩占20%

5、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占5%

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根据本文件细则自评分数并填写附件表1,研究生辅导员收集学生上交的佐证材料,与学生反复沟通,确认填写内容形式上符合本文件;

2、学生导师核实表1内容的真实性并签字,要明确签署“相关成果的确为学生独立或为主完成”的意见;

3、研究生辅导员和指定算分人员收集所有学生的表1,统计汇总学生初评分数并公示;根据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获奖人数指标的200%,在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时在场外等候,随时接受会议成员质询;

4、满足参评条件且录用或发表了顶级SCI源刊或顶级会议论文的学生,参加答辩核实后可不按分数排名,材料直接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

5、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第十  评审细则

1、科研成果K

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学生独立或为主完成的,严禁学术不端行为。所有参评学生根据科研情况计算得分,具体包含的内容及计分情况如下:

1) 得分论文和著作必须是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应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或已有录用通知(需提供录用通知原件或其它可靠证明方式)。

2) 各种成果符合多个计分条件时,就高不就低。例如,论文在CSCD期刊发表,又被EI核心版收录,则计分时就高不就低。

3) 所有成果都必须提供相关的完整原始证明材料,研究生所起作用非常少但又挂了名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该研究生的有效申报材料。

4) 参评者科研成果最终得分K的计算:令该生科研成果总得分为H1,所有参评者中科研成果总得分最高者的得分为A1,则K=50*H1/A1)。

表1 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科研成果类别

得分

备注

论文

ESI高被引论文

80/

SCI分区期刊列表、CCF会议分类列表、EI期刊列表、CSCD核心库期刊列表的版本:

1、 已刊出论文按刊出当年列表认定;

2、 录用论文按最新公布列表认定;

3、 SCI分区按中科院的分区。

 

一区SCI期刊;

CCF A类期刊;

CCF A类会议;

60/

二区SCI期刊;

CCF B类期刊;

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40/

三区SCI期刊;

CCF C类期刊;

30/

CCF B类会议;

26/

中国科学、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

24/

四区SCI期刊;

电子学报、自动化学报;

学术专著;

20/

CCF C类会议;

中文EI期刊;

18/

英文EI期刊;

技术类书籍;

15/

CSCD核心库期刊

7/

SCI/EI/ISTP检索的其它论文

2/

需要已经检索;

此类总得分不超过6分;

发明专利授权

1发明人

15/

导师必须为发明人之一;

申请和授权的分数不累计,取高值

2发明人

10/

3发明人

5/

发明专利申请

1发明人

6/

2发明人且导师为第1发明人

4/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

1署名人

2/

导师必须为署名人之一;

此类总得分不超过4分;

若该软件能提供可靠的足够证明说明已获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和认可,则该项另加3分。

2署名人且导师为第1署名人

1/

2、国际化G

参评者国际化最终得分G的计算:令该生国际化总得分为H2,所有参评者中国际化总得分最高者的得分为A2,则G=20*H2/A2)。

表2 国际化计分方法

访问学生/联合培养/CSC奖学金

参加国际会议

30日以内

30-90

90日以上

港澳台

亚洲其它国家

其它洲

15/

30/

60/

5/

10/

20/

国际会议,要求学生向该会议的投稿论文已录用,并出席会议进行口头或墙报交流。

3、学科竞赛与项目S

学科竞赛等级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或奖励金额认定。参评者学科竞赛与项目最终得分S的计算:令该生学科竞赛与项目总得分为H3,所有参评者中学科竞赛与项目总得分最高者的得分为A3,则S=5*H3/A3)。

表3 学科竞赛与项目计分方法

学科成果类别

得分

备注

学科竞赛获奖

国家级、省部级、厅校级

一等奖

1署名

16*N/

同一年度同一类型的获奖符合多个计分条件时,就高不就低。

级别认定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

 

国家级 N=1

省部级 N=0.5

厅校级 N=0.2

2署名

14* N /

3署名

12* N /

二等奖

1署名

12* N /

2署名

10* N /

3署名

8* N /

三等奖

1署名

8* N /

2署名

6* N /

3署名

4* N /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省级

8/

必须为项目主持人

校级

4/






4、学年成绩L

研究生课程阶段,学期内无任何不及格课程,中期考核必须通过。学年成绩按照百分制统计,只计算该生所属学科专业类别的学位课程之和。

所录取专业代码相同的参评者,视为同一学科专业。参评者学年成绩最终得分L的计算:令该生各学位课程成绩之和为H4,所有同一学科专业学生的各学位课程成绩之和的最高者的成绩为A4,则L=20*H4/A4)。

5、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W

1) 研究生担任由学院安排的“三助”(助教、助管)岗位工作,通过学院考核,加3分。同种岗位担任多次,分数不累加;不同种类岗位,可以累加。注:助研岗位是由有科研经费的老师根据个人需要而出资设立的研究助理岗位,助研岗位需按学校、学院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实施和考核。

2) 指导本科生组建团队参加校级、省级学科竞赛,成立科技兴趣组,基础分为2分。其中,所带团队获得荣誉,另加分如下: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5/

3/

2/

1/

3) 由学院审批备案,担任讲座和交流会主讲人按次计算,作为校级讲座主讲人为3/次,作为院级讲座主讲人2/次。学生符合“表1 科研成果计分方法”中的每1篇论文,必须公开完成130分钟左右的院级讲座。具体流程:学生向研究生干事申请举办讲座;至少提前3天协商好时间、地点、题目;研究生干事安排后,研究生可以进行讲座;讲座通知和现场情况,拍照备查。

4) 参评者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最终得分W的计算:令该生该类总得分为H5,所有参评者中该类得分最高者的得分为A5,则W=5*H5/A5)。

6、参评者最终得分=该生的科研成果最终得分K+国际化最终得分G+学科竞赛与项目S+学年成绩最终得分L+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最终得分W

7按照学校给定的名额以及根据参评者的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推荐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在最终得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科研成果、国际化、学科竞赛与项目、学年成绩的得分决定排名顺序。

六、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采取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择优评定、及时公示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1、研究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推荐意见、成绩单、相关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等有效证明材料,导师签字说明真实性。

2、研究生辅导员进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并递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获奖研究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公示若无异议,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及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审核。

七、其他

第十四条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91129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录4

计通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要求,引导硕士研究生导师进一步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标资源以支持学院在研科研项目的完成和促进年轻教师的成长,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通过学校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是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学院制定研究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限额和奖励指标确定方法,本着低基数、高奖励的原则鼓励研究生导师重视学生培养质量。

 

一、上限控制

1、院内具有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4名;院内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3名;院内具有讲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2名。学校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5名。

2、严格按规则计算每位导师的研究生指标,如果还有剩余指标,将根据最近1年的科研成果情况,向科研突出、指导研究生效果好、指导时间多的导师倾斜,即上限加1名。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统筹核定。

3、院外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1名。

4、首次招生的导师上限名额为1名。

 

二、名额计算

一方面,尊重老教师在学院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功绩;另一方面,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高水平青年人才队伍。每位通过学校招生资格审核的硕士生导师的初始名额为0。在不超过指导上限人数的情况下,硕士生导师按以下规则增减相应的名额。

(一)身份名额

SF1)招生当年11日已满50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加1人。

SF2)为学院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关键指标突破等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教授委员会成员,加1人。获得此项名额的教授人数不超过教授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成果名额

注意:如果没有另外说明,各规则的时间年限指最近3。例如,2020年的招生,“近3年”指201711-20191231日。论文、专著和发明专利的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唯一通信作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项目、经费需为主持人。成果需以长沙理工大学为依托(第一署名)单位。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就读单位为第一单位且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二单位的科研论文算一半

l  纵向项目

ZX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1人。

ZX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2人。

ZX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3人。

ZX4)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2人。

ZX5)主持省科技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2人;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加1人。

ZX6)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接下来两年每年加1人。

ZX7)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获批当年加1人。

ZX8)作为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员参与国家级重点或重大项目,接下来两年每年加1人。

l  进校经费

注意:①指除上条ZX1-ZX8类别纵向项目的其它项目的经费,包括厅级、市级、横向等项目。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的经费。②某项经费满足某个进校经费条件后,不能再用于其它经费条件的统计。

JF1)进校科研经费近3年累计达60万,当年加1人;近3年达100万,当年加2人。

JF2)单项进账经费超过50万元,接下来两年每年加1人。

l  论文

注意:论文按最高级别,不能重复计数,例如1篇同时被SCIEI检索的论文只能算1SCI论文。高级别论文可以冲抵低级别论文,例如1SCI论文可以算为比它低的1篇论文。同一篇论文只计算给1名导师。④满足多条论文规则或某条规则满足多次,名额可累加。⑤SCI检索论文的归属年度、归属分区,按论文刊出当年来统计年度和分区。

LW1)在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论文6篇,加1人。

LW2)在EI检索期刊、CCF认定C类会议论文,发表4篇,加1人。

LW3)在权威期刊(中国科学、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电子学报、自动化学报)、中科院SCI分区三/四区期刊、CCF认定B类会议,发表3篇,加1人。

LW4)在中科院SCI分区一/二区期刊、CCF认定A类会议、CCF认定A/B类期刊,发表2篇,加1人。

LW5)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入选ESI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1篇,加1人。

l  成果

CG1)上一年度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有效排名,接下来三年每年增加指标2人。

CG2)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接下来三年每年第一/第二获奖人加2人、第三/第四/第五获奖人加1人。

CG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接下来三年每年第一获奖人加2人、第二/第三获奖人加1人,第四/第五获奖人当年加1人。

CG4)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接下来三年每年第一获奖人加1人,第二/第三获奖人当年加1人。

CG5)出版学术专著1部,出版当年加1人。

CG6)授权发明专利3项,加1人。

l  研究生培养

PY1)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第一指导老师,接下来两年每年加1人。

PY2)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第一指导老师,接下来的一年加1人。

PY3)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研究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接下来的一年加1人(研究生参赛前先由导师向学院汇报,由学院确定竞赛级别)。

PY4)主持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类的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或创新平台,接下来的一年加1人。

PY5)前一年独立承担2门研究生课程教学,当年加1人。前两年每年独立承担了1门研究生课程教学,每两年加1人。

PY6)指导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的学位论文外审中出现不合格等级,减1人。

PY7)上一年度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湖南省学位论文抽检评价为D等的导师停止招生三年;评价为C的研究生导师,停止招生一年。

PY8)最近三年指导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平均每年有1人或以上超出正常学制延期毕业,减1人。

 

三、其它

1、每年31日前,硕士生导师按照本管理办法向学院申报本年度招生指标数,学院核实相关材料,并综合学院当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后公布。

2、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核实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者由于导师失职造成研究生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给予相应处罚。

3、经核实该导师在上一年度发生学术行为不当问题,或该导师名下学生出现学术行为不当问题并且导师负有较大责任者,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并予以裁决。

4、本文条款中“接下来的一年加1人”和“当年加1人”力度是一样的,表达“因为该项成果,会加1人;如果是在当年双选会之前获得,则加在当年,否则加在接下来的一年”。

5、双选顺序:完全满足某条的整数指标> 突破上限的指标> 多条部分满足的小数累加的指标。

6、本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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