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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改革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来源: 浏览量:


各学院: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引导学生积极学习的重要手段。为促使学生在课堂上真学、真想、真领会,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从源头杜绝逃课、考试舞弊、抄袭等的可能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部分专业课程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学生学业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有关要求如下:

1、强化课堂教学的过程评价,每门课从开课到期末考试,每次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课后作业、随堂测验都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促使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重点是提倡过程考核的形式多样化,可以是课程论文、小作品、小设计、大作业、随堂测试、研究(实验)报告等。原则上,每个课程学分的平时考核次数不少于2次,平时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50%。

2、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考试过程,强调四个结合,即标准与非标准考核相结合、灵活考查与基础考核相结合、动态与静态考核相结合、个人与团队成绩相结合。

3、改革课堂考试成绩评价标准,从过去简单评价学生能背多少、记多少知识,转变为主要评价学生独立思考了多少、领会了多少,能不能在团队协作中成长。

4、专业课程的非标准答案考试、学生学业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每学期第一周将每门课程考核改革方案报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实施。对实施效果评估合格的课程,学校将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计算教研教改与教学建设工作业绩值。

请各学院依据上述要求,遴选合适的专业课程参与非标准答案考试、学生学业考核评价体系改革。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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