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09日 22:51         所属学院: []          点击:


 

 

                                   教通字〔2017〕69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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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2018年学校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原则

1、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以往年度有创新项目未结题者不能再申报。

2、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执行时间1-3年。    

    3、往年申报且以已立项的创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本部项目指标由本部学生申报,城南学院项目指标由城南学院学生申报。

    5、每位老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如以往年度有创新项目未结题者不再承担项目指导教师。

6、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项目内容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

2)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牵头的组织协调机构,广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提供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

    2、申报者须仔细阅读《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4),申报的“创新项目”应具有研究性、创新性、探索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

3、项目申报者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进行项目申报。文件命名: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4、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中的学院答辩小组及学院意见。根据学校给予的指标数(见附件1)遴选推荐参评校级项目。

    5、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复评,确立校级项目、推荐省级项目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应组织开展对往年度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督查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等,是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学院须组织开展对往年度立项、按计划应结题的省级项目做好结题验收工作,2015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应于2018年3月以前完成结题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学院应采取措施做好结转工作。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作品及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相应的电子档,结题材料交创新科登记备存。

3、学院须组织对往年度立项、按计划应结题的校级项目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复印件,结题材料送创新科审核登记后由学院保存。

4、材料报送。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8年3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交创新科(一办B106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217978074@qq.com。电子档命名:XX学院创新实验项目申报表,XX学院创新实验项目汇总表。

附件1:2018年度创新实验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