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及《长沙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大教[2017]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今后每年下半年启动一次本科毕业及学位审核。现将2019年下半年启动本科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9年上半年未毕业,办理了延长学制未达最长学习年限的本部和城南学院学生、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国际学院相应年度来华留学生毕业学生。
2.审核前,预计本学期能完成全部学业(含毕业论文),达到毕业要求。
本次审核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制度,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本次毕业及学位审核资格。申请学生需于2019年12月16日将个人申请表(附件)报送至学院,学院于2019年12月23日之前汇总学生名单至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审核工作安排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19年1月6号左右召开,审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相应审核范围学生成绩(含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重修(插班)成绩、辅修/双学士学位成绩等)应于12月31日之前报送;1月3日左右启动第一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报学位评定委员会。1月13日启动第二次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逾期报送成绩导致相应学生未通过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由学院负责,并推迟到2020年6月进行相应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三、毕业证、学位证领取时间
2019年下半年毕业学位审核通过名单,将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名单通过后发布,教务处负责相应通过的毕业名单及学位授予名单注册。第一批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在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审核名单后领取;第二批学生可在审核完成报批通过后领取。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及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