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塑造共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通识教育是现代大学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共识。我校通识教育由通识教育选修课、第二课堂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学术讲座三大模块组成。现就加强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识教育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校不同专业学生的通识性和综合性学术讲座,主要包括以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素养、哲学社会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自然科学与技术素养、美学艺术素养、体育与生命健康素养、实践能力素养等为主的学术讲座。
2.人文社科类学院每学期应组织或举办两次及以上的校外专家主讲、两次及以上校内专家主讲的,针对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理工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学院、城南学院每学期应组织或举办一次及以上的校外专家主讲、两次及以上校内专家主讲的,针对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学术讲座。
3.各学院或单位组织或举办通识教育学术讲座时,应向学校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申报,纳入统一管理,由教务处向全校师生预告、各组织单位向本单位师生通告。
4.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由组织或举办单位具体实施,学校通识教育中心、校团委协助通知和宣传。
5.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学生参加通识教育学术讲座8次可计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
6.组织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的各学院(部)及单位,填写《长沙理工大学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申报表》(附件),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讲座开展日一周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信息与通识教育办公室(一办A-104)审核并备案。通识教育中心联系人:谌海军,电话0731-85258587。
7.对符合学校通识教育性质并审核通过的校外专家讲座,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校内专家讲座,依据教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计入业绩值。
8.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因高度重视通识教育,积极履行人才培养责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