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附件1)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附件2)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资格学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及专项计划负责单位的工作细则、工作方案的审定和推荐指标分配以及最终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2.相关学院(单位)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工作细则”、“2019年推免生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内专业(类)或专项计划推荐名额的确定和最终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3.学院(单位)专业(类)或专项计划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各专业(类)和专项计划申请者的面试、公开答辩、综合测评和审核鉴定。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第二章第八条的要求。
推免学生(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应学业优秀,到目前推免期间,所修课程应及格或补考、重修及格;推免生名单确定时,若有不及格课程者,不能获得推荐。申请者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
四、推免生计划分配
国家下达给我校2020年推免生限额为132名,其中国防科工专项计划1个(限推国防科技大学)。
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结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特殊学术专长、特殊运动人才等工作需要,设立专项推免生计划(限推本校);“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由各学院组织遴选;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由学工部组织遴选,面向全校学生;体育特长专项计划由体育学院组织遴选,面向体育特长生;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由双创学院组织遴选,面向全校学生。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国家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20年推免生计划名额初步分配到各单位(见附件3);如果各学院及专项计划不满足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校将分配的指标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会议决定,体育特长专项计划和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综合测评按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学科学术成果或体育竞赛成绩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分别按10%、50%、40%比例进行综合评定;“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按普通计划考核方式与比例进行;辅导员专项计划按学工部文件进行综合考核。
五、遴选程序
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19年9月6日前,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2019年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及宣传。
2.2019年9月9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申请普通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者,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申请专项计划者,填写各专项计划申请表(见各专项计划2019年工作方案),专项推免生计划限推本校;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组织单位做好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3.2019年9月11日前,各单位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含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综合排名、公示和推荐,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材料,经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先确定普通计划人选。
4.2019年9月12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10天;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2019年9月23日前,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导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2019年9月25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推免流程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填报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各组织单位应先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凡在推荐和审核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单位的相关推荐指标,并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各单位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各单位在启动推免生工作前应充分宣传推免生政策,推免生工作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行政处分的学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推免生资格。
5.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731-85258530。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司函)
2.《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3.2020年各单位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4.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普通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
5.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代章)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