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19级“教学改革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选拔录取办法说明如下:
1.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标准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由教务处对学生高考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即将各省考生成绩折合成标准成绩,标准成绩=(考生高考总得分/该省高考总分)×100。
由教务处统计汇总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语文(作文)×20%+数学×50%+英语×30%。由教务处汇总面试成绩。
2. 要求
笔试单科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录取;凡是选拔过程中有作弊的或提供学科竞赛证书虚假的,一律不得录取。
3. 拟录取程序
根据学生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招生规模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某专业类别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从另一专业类别申请表中注明愿意服从调剂的学生中,根据缺口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补充到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类别,完成遴选计划。
4. 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择优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教务处、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