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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来源: 浏览量:


教通字(2019)15号

各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的精神,本学期将启动2018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和部分2017级在校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就有关前期工作要求如下:

1.转专业前期工作

(1)请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除外)按照文件第七条要求,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与教务处、招就处协商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数。

(2)制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2019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提前公示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审定。

2.专业分流前期工作

(1)按照长理工大教[2018]16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各相关学院应制定“专业分流工作细则”与2019年“工作方案”;部分专业需分专业方向的,各相关学院应制定“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与2019年“工作方案”;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提前公示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审定。

(2) 2017级按专业大类招生的5个学院(机械类/汽机学院、交通运输类/交通学院、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学院、信息科学类/物电学院、数学与统计类/数统学院),大专业招生的12个专业(土木工程、自动化、法学(2018级学生)、汉语言文学、港航、水利水电、英语(含城南英语)、能动、食品、生物、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需进行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严格遵守转专业(类)条件、规则与程序;制订遴选方案,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兼顾学院师资和教学条件等因素,拟订2018级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

(2)时间要求

本学期第3周前完成以上专业分流前期准备工作。第6周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并将专业分流后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以方便教务处安排教学班和排课。

本学期第12周前完成转专业工作。第8周前完成以上转专业前期准备工作。教务处近期将发布2019年转专业工作通知。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与程序,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细则与2019年工作方案,并进行公布。各学院按公布的制度文件,认真做好2018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和部分2017级在校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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